用碳市场约束互联网巨头碳排放

2021-02-18 14:04  来源:财经杂志  浏览:  

互联网行业发展至今一直贴着“高端”、“前沿”的标签,与钢铁、水泥、造纸等制造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的重工业相比,往往被认为是清洁产业。互联网“云存储”、“云计算”等业务在其广告宣传中也常与“蓝天白云”相关联。

然而,互联网这朵“云”并不清洁。以互联网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为例,据绿色和平与华北电力大学 2019 年的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数据中心总碳排放量达到9855万吨,预计到2023年,中国数据中心总碳排放将达到1.63亿吨。可以说,剧增的用电量与碳排放是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的“隐形杠杆”。

2020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陆续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承诺:2030年碳达峰,届时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2060年实现碳中和,排放量与减排量互相抵消,二氧化碳零排放。

虽然互联网行业在中国目前的碳排放行业结构中尚排不进前十名,但按其过去的增速,很快就将位列排放大户。

国际可持续发展权威刊物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8年发表过一篇详尽研究报告,文中指出,若不加以控制,到2040年,全球ICT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能会从2007年的1%-1.6%增长到14%以上。

中美是全球互联网产业最发达的两个国家。美国的主要科技公司均已公布了自己的减碳目标,其中谷歌自2007年起至今一直保持碳中和。中国的科技巨头中,只有腾讯在今年1月12日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但该规划是非约束性的,尚无时间表和实现路径。

如何约束互联网科技行业快速增长的碳排放?相比企业自律,碳市场是一个更有效的工具。

将高科技行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

实现气候目标和减排工作的一个基本路径是将企业经济行为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纳入到成本范畴,即通过碳定价政策倒逼产业低碳转型。

据世界银行统计,当前全球已经有61项碳定价机制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中,其中31项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30项关于碳税体系,共覆盖120亿吨二氧化碳,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约22%。

据国金证券统计,目前中国碳排放结构以电力行业为主,火力发电是国内42%的碳排放来源,石油化工及焦化产业次之(图1)。尽管互联网行业在当前碳排放结构中所占比例较小,但伴随中国未来产业结构调整,互联网企业高速发展,其碳足迹可能会对碳排放格局带来不小的影响。

中国自2011年起,依据“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的原则,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八个省份及城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将传统高耗能产业(电力、水泥、钢铁、石化、造纸、民航)纳入管理与交易的前提下,分阶段引入更多行业主体。目前,碳市场试点已覆盖30亿吨的二氧化碳当量碳排放,约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33%。

尽管各试点碳交易市场的行业范围、配额分发原则有所不同,但伴随碳减排目标分解、碳市场建设完善,互联网科技企业特别是数据中心领域作为碳排增长大户,将逐步被纳入碳市场监管之中。

在北京,生态环境局已明确数据中心、通信企业作为其他服务业类型纳入碳排放管理重点行业,将其固定设施的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外购电力、热、冷或蒸汽产生的间接排放纳入到核算范围内。世纪互联、光环新网、百度等二氧化碳直接及间接排放量超过5000吨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已经作为重点碳排放单位纳入管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深圳碳交易市场对机制设计的尝试丰富,与其他试点市场分行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不同,深圳对碳配额管控单位较为广泛,其中,任意一年的碳排放量达到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包括其外购电力、热、冷或蒸汽产生的间接排放)以上的企业将被纳入管控单位。而从企业年报、ESG报告的自主信息披露中可以得到,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年碳排放量已经达到了上百万吨,减排压力不容忽视。

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也在不断建设完善中。2021年开年,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此前纳入2019年-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2225家发电企业进行碳排管理,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

尽管全国碳市场尚在投入运行的起步阶段,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但是在张弛有度的碳中和目标下,未来碳交易体系无疑将扩大覆盖范围,成为互联网等高新科技产业碳减排的重要抓手。

多重约束倒逼低碳发展

第一,碳市场价格对企业带来的成本制约。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遵循“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两大原则。即在政府针对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所设置的企业碳排放上限的基础上,纳入碳市场管理的企业通过在二级市场购买/出售碳排放权,以实现资源从高碳行业向低碳行业流动。

在此原则下,管理机构依据历史强度法与基准线法的分配方法,向管控企业发放碳排放配额。伴随碳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配额分配方法逐渐转向基准线法则,无偿配额的份额减少。碳配额未能满足其排放需求的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来弥补其环境责任。

中国碳市场体系尚在起步阶段,据德勤中国研究数据预测,伴随时间的推移,到2025年,配额缺口比例将从2%上升到10%,再考虑到未来有偿分配比例上升,全国平均碳价将从2020年的51元/吨上升到86元/吨,企业碳排放履约成本进一步上升(图2)。《2020碳价调查报告》认为,全国碳市场建成后,到2030年碳价有望达到93元/吨,并于本世纪中叶超过167元/吨。

考虑各地区碳价水平波动幅度差异,未来部分地区企业履约成本可能更高。以北京市为例,碳市场交易自2014年运行,早期成交均价在60元/吨浮动,2019年-2020年成交均价已经提升在80元/吨以上。

欧盟碳交易市场近年来碳价也持续走高,据《中国能源报》相关报道,截至2020年12月,欧盟碳价从2017年底的7欧元/吨上升到31欧元/吨。

第二,碳市场监管对企业合规的约束。当前,各试点碳市场均对被管控企业有核查合规要求。在此标准下,不主动进行碳核查、不按标准进行碳核查,未履约的企业将受到通告处分、罚款、纳入失信人黑名单等处罚。伴随未来碳市场建设的完善,碳排放管理的核查监管、惩罚力度都将比试点阶段更加严格。

同时,被管控企业参与碳市场需要进行排放报送、核查、交易等一系列工作,涉及企业内部多个部门联动。碳市场监管对企业管理成本、人力成本及管理效率层面提出了更高期待。与此同时,科技企业在政策合规、社会公信上的表现,也是其企业社会责任能力的重要一环。企业需树立良好公众形象,发挥企业社会责任以应对碳市场监管。

第三,碳排放交易机制对企业投融资能力的约束。碳排放权交易本身作为市场调控机制,性质上与金融市场类似,即通过碳交易市场实现高碳排、低碳排企业间的资源与资金调配。企业在碳资产管理上的风险也影响其在金融市场的投融资能力。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预计未来碳市场交易会与企业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表现进一步挂钩。据《2019年中国碳价调查》显示,有68%的企业受访者认为,到2025年,碳价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将越来越大。

云服务、数据中心企业是重资产、重投资产业,应当及早认识到碳市场带来的潜在投资决策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因碳资产管理不善受到投融资约束。

互联网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相比中国同行,在应对气候危机问题上,美国科技巨头要先行一步。苹果、谷歌、Facebook、微软等企业纷纷制定气候目标并付诸行动(图3)。

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减碳行动尚在起步阶段。绿色和平于今年初发布的《绿色云端2020》榜单对部分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进行排名,企业普遍在可再生能源、能源信息透明度等维度表现不足,绝大部分企业未制定相应的碳目标与可再生能源规划。

碳约束时代即将来临。通常,企业可通过技术革新来提高企业产品、设备的效率,从而降低碳排放。同时,鉴于互联网科技企业碳排放大部分来自于其数据中心电力消费,伴随中国电力系统改革进入“深水区”,光伏、风电平价上网时代已在风口,企业可通过批量采购可再生能源,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园区内自建分布式项目来减少因外购非再生电力所产生的碳排放。

在2020年11月初生态环境部出台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中国碳市场正在逐步引入抵消机制,控排企业可用通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CCER)抵消5%的碳核查排放量。其中,CCER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企业可通过将清洁能源发电量折算成自愿减排量,以满足碳市场约束。

在中国,未来碳市场发展如何更好与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联动,与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衔接,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减排市场的影响力,依旧是一个值得期待的问题。

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科技、数据中心企业加入可再生能源采购,通过清洁能源应对碳市场约束。此外,碳市场作为长效机制,科技企业应做好长期应对碳市场约束的准备,将碳排放管理纳入企业战略规划,优化企业碳资产管理,长期探索低碳转型发展路径。

同时,为更大效率地发挥碳排放交易的市场职能,就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状况,我们建议中国碳市场建设可借鉴欧美碳市场经验,以30/60碳目标为减碳原则,明确中长期碳排量分配总额,帮助地方分解碳排额,科技企业设立减排目标。同时,建立完善的MRV(监测、报送、核查)体系,以优化被管控企业管理流程。

对于走在时代前沿的互联网科技行业而言,在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上,也应该走在时代前列。通过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将企业碳排放管理纳入未来发展战略,向社会充分展示其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成为一朵真正的“云”。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研究表明:印度可以在2030年将电力供应翻倍

研究表明:印度可以在2030年将电力供应翻倍

伯克利实验室领导的研究小组发现,风能和太阳能的更高目标将以与化石燃料资源相当的成本来实现。印度为可再生动力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计划到2030年将目前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增加五倍。印度摆脱化石燃料的过渡将对全球气候努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印度是世界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尽管其人均排放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全国首个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启动市场结算试运行

全国首个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启动市场结算试运行

4月1日,中国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广东、广西、海南)历经3个月试运行验证后,进入结算试运行阶段,成为全国首个实际结算的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全新阶段。
 郑新业:“碳中和”需要高水平的配套政策

郑新业:“碳中和”需要高水平的配套政策

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碳中和是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是广泛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深度解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深度解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中国官方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入快车道。继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管理筹备工作又有了新进展
“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将从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增量主体

“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将从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增量主体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30日表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