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首只通过发行备案的碳中和绿色债,总额不超过50亿。同日,国家电投、华能集团、中核集团也完成发行备案,金额分别为5亿、不超过20亿和不超过30亿。其中,国家能源集团是此次拟发行规模最大的企业。
根据企发行的碳中和绿色债所涉项目显示,国家能源集团拟此次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国家电投的募集资金将投向山东海阳核电项目,据测算,该项目与同等火力发电上网电量相比,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过1300万吨。中核集团债券募投项目为辽宁徐大堡核电站,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保障东北、华北两大区域电网安全供电具有重大意义。华能集团是我国首家成立专门“碳中和”研究所的电力央企,在碳领域前瞻性研究方面走在前列。
据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将于近期在上交所发行碳中和绿色债。
值得注意的是,“碳中和债”是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相较于一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适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较为广泛的绿色用途,“碳中和债”的募集资金用途更为聚焦,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在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也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并对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