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中国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巴西市场、减小投资风险,芒吉拉推出了《巴西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指南》。本期分享第二章“巴西电力市场:双重市场合同模式下,巴西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变革”。
巴西国家互联输电网所覆盖的面积堪比整个欧洲大陆,其电网主要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ONS)进行集中管理,并负责整体用电调度。如果说发电厂的收入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购电合同(PPA)和基础实物担保,那么国家电力调度中心的角色就是集中管理者。
巴西电力市场最初的零售电力竞争模式在1995年第一次部门改革期间被摒弃,目前市场基于批发竞争模式。如今,只有电力需求超过3MW的大型客户才能自行选择电力供应商。
但当前的电力部门改革提案旨在重新启用零售竞争模式,自2004年以来,电力市场已分别在受管制和自由市场合同环境下实现了商业化。
双重市场合同模式
巴西在能源市场上采取双重合同模式:自由市场(ACL)——采用灵活企业采购模式,买卖双方可自由进行谈判;和受管制市场(ACR)——采用拍卖模式,根据配电公司需求进行公开招标并设定条件。
两种市场有各自的合同流程。在自由市场(ACL)中,只有“自由消费者”,即最低需求为3MW的消费者,才能直接从巴西的发电方、发电商处购买电力。然而,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对于最低需求为500 KW的“特殊消费者”,只要电力采购100%为可再生能源,自由市场也可放低门槛准许其加入。
自由市场合同
自由市场中,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能源价格、合同条款和条件。目前,自由市场模式占巴西全国用电量的31%,占工商用电量的86%。自由市场模式出售巴西多达24%的风能和22%的太阳能发电。
截至2017年底,自由市场模式共有5158名消费者。到2020年,这一数字增长到了7812名,其中978名是自由消费者,其余6834名是特殊消费者。特殊消费者数量的显著增加,表明市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自由市场合同具有灵活多变的优势,形式多样,其最常见的条款包括:
- 价格
- 季节性
- 校正指数
- 担保
- 贸易商会成本
- 管理条款
- 全国电力互联系统(SIN)子市场
近年来自由市场合同成交量指数呈稳步上升趋势。成交量指数是巴西电能贸易商会(CCEE)用于评估自由市场的流动性的指数,它反映了自由市场代理商交易的总电量,与市场所有消费者签订的购买合同总电量之间的关系。
受管制市场合同
与自由市场不同,受管制市场中的合同是拍卖合同,这意味着它们在价格和子市场以及供应期方面要遵循特定的规范,以国家电力局(ANEEL)的名义在巴西电能贸易商会进行拍卖。
自由市场合同以及受管制市场合同有其各自的合同识别注册中心,通过巴西唯一的贸易商会进行联网和清算。
巴西第5163/04号法令确定了受管制市场拍卖合同所采用的众多合同标准(CCEAR):
按数量(CCEARQ)——主要是连接到全国电力互联系统的水力发电方和配电公司。在此合同中,卖方面临水文风险(无论是否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派遣)。因此,该部分需要在工厂的预期收入表中合理定价。
按供应量(CCEARD)——针对与配电公司签订合同时的热能和替代能源发电方。与按数量不同的是,此合同标准中风险由交易双方分摊,且在每次拍卖出价中标明。
调整——适用于调整竞价拍卖,其中配电公司将现有合同与预测的偏差进行匹配,在为期2年的供应期限内,允许第二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5%。
储备能源——促进系统的物理覆盖与每个参与工厂的单个物理覆盖范围之间的平衡。在特定的拍卖会上,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和小型水力发电厂与贸易商会的任一CONUER代理商(即配电公司、自由消费者、特殊消费者以及自营生产者)签订合同(统称为CER)。
自由市场和受管制市场的主要特征:
价差
在巴西电力市场以价差(PLD)结算,即实际生产或消耗的能源量与合同在电能贸易商会结算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该价格更能反映现货价格。
由于巴西电能贸易商会是巴西管理实体合同的贸易商会,因此所有参与能源的代理商都必须遵守价差。各负荷阈值每周设置一次,在预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边际发电成本进行计算,并定期为各子市场提供价格区间(最低价格及最高价格)。
但从2021年1月1日起,PLD将从每周变成每小时定价(差价清算价格)。小时定价模式将有利于消费者、发电商和电网本身。消费者可以利用每小时的最低价格,灵活地调整其用电量,有效降低用电成本,或以更低的成本生产更多产品。这种模式也将激励储能系统的使用。
小时PLD也将有助于追踪供需的短期波动,投资者可从中创造新的机遇和收益。关于小时定价模式,可以参考近期发布的《1月小时定价改革对巴西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影响》。
为帮助投资者追踪实时价差,芒吉拉官网也上线了小时价差的监测工具,详情请访问官网mangifera-analyti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