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电池组件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4421-DQGC-SB/C-[2021]第19号(总48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电池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内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2021年建设规模200MW,2021年9月并网发电。
序号 光伏组件类型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功率(Wp) 衰减要求 采购容量(MWp)
1 72片及以上单晶双面P型PERC带边框 ≥20.4% ≥450Wp 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2.5%,后续每年不高于0.6%,25年内不高于17%。 125.567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分批次交货。
(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车上交货。
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池组件设备制造企业。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CGC、CQC或PCCC等)。
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6.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