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能源低碳转型关键期
再生能源是绿色低碳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再生能源法》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现在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两个五年,共十年。“十四五”是第一个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利用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减污降碳成效显著。”章建华说,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与79.8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受关注
众所周知,碳中和目标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对此,黄学农表示,社会各界对行业对新能源的消纳是非常关注,前些年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确实出现过弃风弃光比较突出的问题。
黄学农介绍,2018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我们考察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这个水平在全世界领先。”
对于如何保证电力消纳保证机制,黄学农指出,要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并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总之,“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黄学农说。
非化石能源发展迎来关键期
非化石能源作为替代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该如何发展呢?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李福龙透露,研究拟定“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把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放在突出位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比“十三五”要提高2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西南地区、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发建设水电站,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针对新能源发展如何布局,李福龙表示,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集中式开发,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特别是推动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的光伏发电、分散式的风电。此外,还要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型储能的研发应用。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