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蜀河等8座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1〕78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蜀河等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安监〔202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青海石头峡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二、同意陕西蜀河、喜河,重庆江口,四川冶勒、姚河坝,云南那兰等6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三、同意新疆别迭里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四、你中心要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指导电力企业按照法规要求制订大坝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规范大坝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工作;督促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细化注册检查意见整改计划,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
五、请你中心督促乙级注册的青海石头峡和新疆别迭里水电站大坝运行和主管单位加强大坝安全管理人员配置,重视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完善大坝安全制度规程,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督促青海石头峡、云南那兰水电站大坝按法规要求建立在线监控系统。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4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