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班组
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40号
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提升电网、发电、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欧阳旭 [email protected]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