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是将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中低水平煤矿数量明显减少,上下游产业融合度显著提高,经济活力得到增强,产业格局得到优化。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发展和培育一批现代化煤炭企业集团。有分析师认为,煤炭去产能或进入新阶段,2018年有望迎来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高潮。
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矛盾逐渐显现,产能过剩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国家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内容,并且取得较好效果。与此同时,在煤炭去产能过程中,客观上也出现许多问题,比如操之过急、缺乏全盘考虑等。鉴于此,在坚定不移去产能过程中,应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
第一,行政力与市场力之间的关系。
过度迷信行政力不合适,但“自由市场崇拜论”也不可取,必选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紧密结合起来,让“两只手”共同发挥作用。解决煤炭产能过剩问题,应将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结合起来。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胜劣汰去除落后产能。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逼迫落后产能退出。
第二,去除落后产能与释放先进产能之间的关系。
去产能不是简单的“减法”,其实也是“加法”,就是要坚持在去除落后产能的同时有效释放先进产能。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减量置换是新增产能的基本要求,任何释放产能的措施,都必须以安全生产和减量置换为前提,进而实现企业升级。去产能既是主动减量的过程,又是盘活存量的过程,突出调整结构,把资源储量少、赋存条件差、安全生产无保障、扭亏无望的“僵尸煤矿”淘汰掉,把安全、高产、高效的煤矿留下来。在去产能的同时释放先进产能,有助于保障冬季供暖、供气和发电生产用煤需要。
第三,去产能与稳供应之间的关系。
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产能利用率较低,去产能任重道远,同时,随着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煤炭需求增长空间有限,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局面应该不会改变。煤炭去产能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长期任务,需要稳步推进,尤其是坚守确保煤炭稳定供应这一基本底线不动摇。要准确把握去产能和稳供应的关系,先要理解产能和产量之间的关系。产能是生产能力,产量是实际的生产数量。比如,近期煤炭价格的上涨是由煤炭产量和需求两方面因素决定的,而与煤炭产能关系不大。政府为应对煤价上涨提出的稳供应并不是增加煤炭产能,而是释放产能、适当增加煤炭产量,去产能和稳供应之间并不矛盾。此外,去产能去的是落后产能,而稳供应释放的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先进产能。为应对煤炭市场短期波动而出台的稳供应政策,应以不影响去产能目标完成为基本原则。
第四,去产能与稳价格之间的关系。
煤炭价格的暴涨或暴跌均不利于煤炭去产能工作的整体推进,不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煤炭价格的过快上涨可能引发落后产能复产,而持续保持低位运行,则会影响煤炭企业的发展后劲,整个行业将不会健康平稳发展。因此,在去产能过程中,要将煤炭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内,应组织开展好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情况的调研督导,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必要惩戒,督促产运需各方更大范围、更高比例签约履约。要积极引导煤炭及相关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第五,去产能力度与工作节奏之间的关系。
应该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工作节奏,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供需实际,科学把握去产能的时序和节奏,注重与接续资源有效衔接。要重点去除“僵尸企业”,对于违法违规和环保不达标企业重点整治,尤其是去除安全保障程度低的煤矿产能。
第六,煤炭与替代能源之间的关系。
要优化电网调度,建立跨区调峰和备用资源共享机制,切实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缓解“弃风弃光弃水”现象,有效减少火电出力,降低电煤消耗。要建立调峰机组激励机制,启动清洁能源现货交易试点,逐步增加交易规模,完善辅助服务交易规则。同时,要推动重点用煤企业包括电厂内部挖潜,通过节能降耗进一步减少电煤需求。要处理好国产与进口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注意利用国外资源,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国内煤炭产业利益,两者之间做到有机结合,避免内外竞争无序。
第七,燃料煤炭与原料煤炭之间的关系。
煤炭不仅仅是燃料,同时也是化工原料,要高度重视煤炭的化工原料属性和价值。煤炭作为燃料,企业赚取的是最简单的燃料利润,失去了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的附加值。只有在煤炭的循环、深加工、再利用上下功夫,才能获取精深加工和高端转化的市场价值。国家在加强去产能的同时,也可以鼓励发展煤电联营,推进煤电一体化、煤焦一体化、煤化一体化等融合发展,尤其在“煤制油”和“煤制气”方面重视技术储备和能力储备,确保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应对未来在特殊环境下可能发生的油气供应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