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市场行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专项监管。此次监管重点围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电费结算、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等6个方面工作。
专项监管发现,四家单位在交易组织、执行、结算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跨省跨区送受双方直接交易市场化程度较低、电力交易组织不合理、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严格、交易调度各环节管控不规范、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合同和协议管理不严格、信息披露和报送不及时、履行市场运营机构职责不到位等。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向四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对照监管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国家能源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还将围绕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重点问题,持续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监管督导,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规范电力交易调度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