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了这么多年电费,还没听说过可以退还,真是意外收获。”日前,福建省宁德汽车北站店面承租户黄月团,拿到退还的2127元电费后惊喜地说。
电费为什么退呢?之前,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属国有企业转供电收费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辖区市属某国有企业未执行电费降价政策,多收了用户525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退款。
鉴于问题有一定代表性,根据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有关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宁德市纪委监委结合职能职责,把市属国有企业转供电降价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监督项目。市纪委监委第二协作片区工作组收到该问题线索后,立即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一番深入研判后,工作人员发现,市属国有企业转供电环节收费不规范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主要原因在于落实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不到位。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与此同时,为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保障承租户合法权益,市监委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监察建议,要求其牵头落实好惠民降价电费政策,依规收取电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根据监察建议要求,宁德市国资委党委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截至目前,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共摸排出存在多收电费情况的承租户854户,多收电费246.82万元,已清退24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