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3976532,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 萌 电话:010-6397635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7月16日
2021-07-22 08:58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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