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大同晟能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FZK2021-川-002) ,已由晋能源审备(2019) 30号文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 10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同市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项目己重新选址,本项目已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张家场乡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及辅助设施(含110KV送出线路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前期专题报告、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外送线路、对端站改造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3建设地址: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
2.4投资额:总投资为21195万元
2.5计划工期: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项目全容量并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该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需在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中具备一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职称,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3.1.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设备采购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必须本单位
职工。
3.1.5企业业绩: 2018年6月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光伏电站项目).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2.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范围。
3.2.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1年7月231 2时00分至2021年7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2种方式的其中之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第一种线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不提供);
5)注册建造师证书(设计单位不提供);
(6)类似业绩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单位应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
备注: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种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务必填写项目名称)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不提供);
(5)注册建造师证书(设计单位不提供);
6)类似业绩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单位应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
备注: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2.1按本招标公告4.1条提供资料。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