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了不俗成绩,目前增量配电业务正在加速推进,2018年增量配电业务发展有许多值得业内期待的焦点。
一、增量配电业务能否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据非官方消息,去年11月初的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强调了2018年上半年实现增量配电业务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申报势头也让我们明显感觉到增量配电业务在加速推进。2018年能否实现、具体什么时候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将是今年增量配电业务发展的最大看点。
二、增量配网配电价格将以何种姿态博弈市场化业主优选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同时《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近日正式下发,该文件要求对于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配电网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
配电价格是增量配电业务投资主体最关注的重点。一方面,增量配电业务投资主体希望通过一个较高配电价格取得可观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配电价格招标定价法又成为了投资主体能否取得增量配电业务门票的关键。
因此未来新一批增量配电业务的市场化优选工作,各投资主体将以何种方式博弈配网配电价格值得关注。投资主体之间是否会形成价格默契?还是会出现非理性杀价行为?
三、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划分将是贯穿2018年全年的焦点
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管理,2017年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征求意见稿文件,一个是关于增量配电价格如何制定,另一个则是关于增量配电区域如何划分。目前,《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已经落地,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之后还未发布正式文件。关于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的正式文件何时发布?增量配电区域划分又能否顺利操作?将是增量配电业务贯穿2018年全年的主要焦点。
四、增量配电网电源接入和管理方式能否突破
增量配电区域是否允许接入电源?允许接入何种电源?是已经取得增量配电业务投资资格企业和增量配网运营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增量配电区域内部电源和增量配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都息息相关。2017年11月《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指出,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优势。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那么对于非常规机组,诸如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电厂,能否接入增量配电网?能否作为保障增量配网保底供电服务的基荷电源?又能否参与区域内外的用户直接交易?
五、并网型微电网是否会成为增量配电业务与智慧能源协同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
并网型微电网是智慧能源、配网以及用户协同发展的一种形式,强调的是源-网-荷协同发展理念。《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发改能源〔2017〕1339号)指出微电网运营主体应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承担微电网内的供电服务。并网型微电网相比于一般的增量配电网,在保障用户安全可靠供电、运营经济性上都更有优势。去年12月22日 “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宣贯会上指出,将尽快启动一批国家级、省级微电网示范项目申报及建设。那么2018年并网型微电网是否成为增量配电业务与智慧能源协同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