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微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销量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连续六年位居全球第一。
面对如此庞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新能源电动车使用达到一定年限之后,面临淘汰之时,废旧动力蓄电池面临着回收难的问题。
《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管理办法》要求,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等与梯次利用企业协商共享动力蓄电池的出厂技术规格信息、充电倍率信息,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电压、温度、SOC等)。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GB/T 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实际检测数据,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
据了解,目前,我国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作废、再利用问题已出台多个相关法规。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新动力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动力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动力汽车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地区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