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R.TYTR-TYXHGF-GK001
受太原天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京东亚洲一号太原潇河物流园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太原天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京东亚洲一号太原潇河物流园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1.3、项目概况:京东太原亚洲一号物流园区年度用电量预计为1116万kWh,总屋顶总面积10万㎡,本次利用其6号、7号库房共计3.5万㎡建设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京东太原亚洲一号提供绿色电力,降低用能成本
1.3 实施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京东亚洲一号太原潇河物流园区。
1.4 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
计划并网日期:2021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工期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EPC总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包括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勘察设计、场地平整绿化、屋顶修复(含光伏支架基础方案外部专家的评审)、设备的采购供货(支架、组件、逆变器、低压柜、电缆及其他一切施工辅材)、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光伏电站建筑、进出线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施工临水、临电接引、办公和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竣工验收;符合并网验收及电站正常运行的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屋顶业主、政府街道社区、发改、电网协调;与光伏场区相关的一切合规性手续(包含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协调、验收)。
(1)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当地电网公司要求,及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相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要求,并经招标方确认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屋顶漏水点修复、组件清洗系统(含引水和排水)、项目生产运维所需的安全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生产安全标识标志、生产运营监管平台设备、运维通道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2)施工准备与施工:完成校方屋顶交付验收、增设施工期临时上人爬梯、建设光伏设备或集电线路占地处的树木移栽或绿化恢复、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复、光伏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组件清洗系统)的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各项检查及验收试验等;原有建、构筑改造及修复。
(3)确保本电站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正式并网投产,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效率、光伏组件平均功率衰减、接地连续性检测等)等所有相关工作;
(4)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的审批备案;
(5)施工临水临电:协调校方解决施工期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6)各类验收:为完成本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供电公司(包括不限于并网后期检测、试验等)等专项验收、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7)协调、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校方业主关系,协调校方业主的施工配合并负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9)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材料)的增值税、咨询类增值税;
(10)光伏设备区配套:绿化、电气设备围栏、阵列区维修通道等相关工作。
(11)承包商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生产生活配置清单的采购;
(12)合同中承包商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
承包人需设置独立的满足自身全员办公的区域;承包人根据自身施工划分就近在当地寻找合理区域作为生活临建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发生的临时租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并注意防火,临水和临电在附近自行租用。区域内环境保护、安保由投标人负责,服从发包人项目部、监理方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保护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及规定。
(13)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技术文件、图纸。
重点要求: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提供预付款相应额度由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后,才能给予支付预付款,否则不予支付预付款。
二. 本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经理
3.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以准入评价当年计算)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行业必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光伏业绩2个及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
6.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
7.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光伏电站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专业为机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相关专业)
8.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按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4.1“通用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和4.2“专用资格要求”1、2条条款的要求。4.2“专用资格要求”的其他条款则要求联合体的其中一个成员满足即可。
注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4日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8日18:00时整止。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售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标书购买方式:电汇方式、网上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网上支付请备注公司名称。
5.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30。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