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德令哈22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一期光伏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A包、B包)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青海海西黄河新型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德令哈22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一期光伏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A包、B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西侧,距德令哈市约25km;场址区地貌为山前冲洪积台地,北高南底,整体地形平缓开阔。光伏电站容量1000MW,占地面积约17.50km²,中心坐标为北纬37°24′10.75″,东经97°5′22.83″,德小高速从场址南侧约2.6km处经过,交通便利。
电源本体由10个光伏发电区域组成,共布置318个3.15MW固定支架子方阵,合计交流侧容量1000MW,直流侧容量约1300MWp;组件采用约540Wp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采用组串集成逆变设备,集成平台型式布置;组件、逆变器为1500V系统; 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变压器采用315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型式;项目配置100MW/200MWh储能系统。
光伏发电区域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分别接入10座35kV汇集站,经2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初步考虑以2回330kV架空线路接入托素750kV变电站。
光伏发电区域包括光伏阵列、集成式逆变设备、储能设备、35kV箱式变及检修道路等。子阵发电区内布置纵向及环形道路,集成式逆变设备及35kV箱式位于纵向道路一侧;进场道路在适当位置对接环形道路,场内形成一个完整、通畅的道路系统,满足建设期较大设备的运输及运行期日常巡查和检修的要求,同时兼作消防车道。子阵区场内道路为4.0m宽砂砾石道路。
1.2 招标内容
1.2.1 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
按1000MW光伏项目安装容量分为A、B两个标包,每个标包容量分别为500MW,其中:
A包: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验收、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
(2)子阵区道路:4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约47290m;
(3)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施工过程、投运前后的检测试验等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
(1)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施工:
1)35kV升压箱变基础、集成式逆变设备基础、储能设备基础等:钢管桩(φ219×6.5,长3.5m),约2487根;
2)固定支架基础:钢管螺旋桩(φ76×4.5,长1.95m),约296800根;钢管螺旋桩(φ76×4.5,长2.25m),约74200根;
(2)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支架安装:固定支架:4×13铝合金支架,约23187套;
(3)光伏电池组件安装:540Wp单晶双面组件约1205620块;
(4)35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5)储能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6)测试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7)接地工程:子阵区接地网及设备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8)二次系统安装、接线、调试及等电位连接;
(9)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10)其他
1)35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及储能设备等周围的碎石铺设
2)电缆防火封堵
3)消防器材
(11)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B包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验收、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
(2)子阵区道路:4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约47290m;
(3)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施工过程、投运前后的检测试验等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
(1)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施工:
1)35kV升压箱变基础、集成式逆变设备基础、储能设备基础等:钢管桩(φ219×6.5,长3.5m),约2487根;
2)固定支架基础:钢管螺旋桩(φ76×4.5,长1.95m),约296800根;钢管螺旋桩(φ76×4.5,长2.25m),约74200根;
(2)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支架安装:固定支架:4×13铝合金支架,约23187套;
(3)光伏电池组件安装:540Wp单晶双面组件约1205620块;
(4)35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5)储能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6)测试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7)接地工程:子阵区接地网及设备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8)二次系统安装、接线、调试及等电位连接;
(9)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10)其他
1)35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及储能设备等周围的碎石铺设
2)电缆防火封堵
3)消防器材
(11)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投标人须对A、B两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有权授予一家或两家投标人,优先考虑将两个标包同时授予同一投标人。
投标人应分别编制承担A包、B包以及同时承担AB包的三种投标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资源配置等);同时承担AB包2个标包的项目组织机构和资源配置均须独立配置。
1.2.2 施工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开工,2022年9月30日首批子阵投运,2022年10月30日全部投运。本项目包含低温季节及冬季施工,冬歇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及以上)。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且累计完成过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9月14日12:00时在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由自行解决。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