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我国将迎来第一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大量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将进入报废环节。前不久,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请问工信部如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表示,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动力电池的退役量也在逐步攀升,工信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一直在着力做好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这项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工信部按照强化监督和服务、培育综合利用产业、夯实技术标准基础的思路,着力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第一,强化溯源监管和回收。发布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工信部依托溯源管理国家平台强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监管,构建起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监管机制。同时还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截止到9月底,171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了回收服务网点9985个。
第二,培育综合利用产业。持续推进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试点工作,加强跨区域合作与产业链协同。实施规范管理,培育26家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规范企业。同时完善梯次利用管理制度,先后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梯次产品的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的相关要求。
第三,夯实基础和标准基础。支持退役电池无损检测、异构兼容梯次储能、材料高值化利用等一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同时,工信部也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发布余能检测、梯次利用要求、拆解规范等一批标准,引导提升退役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
罗俊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约束力。加强梯次利用管理,实施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溯源监管,督促有关主体落实溯源管理责任。
三是加强技术创新,突破退役电池一致性、自动化拆解等目前还存在的技术瓶颈,持续推动发布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是深化试点示范,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备电等梯次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培育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