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11-01 08:51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  

为进一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重点围绕“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原则,大幅简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切实降低制度成本和企业负担。在此基础上,2020年底正式上线运行的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许可申请“一网通办”和许可信息“一网通查”。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取得许可证企业已近30000家,其中约89%为民营企业。

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格局的相对成熟,以及“互联网+许可”新型审批模式的构建形成,对作为“证后”许可管理重要程序性行为的注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规范化、精细化要求,有必要对相关制度规范予以补充完善。

一是进一步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的需要。通过规范和完善许可退出机制,促进持证企业“新陈代谢”,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的需要。通过紧扣工作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更加切实有效地指导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规范开展许可证注销工作,形成覆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全周期的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流程的需要。通过对许可证注销的开展方式、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具体工作事项进行细化和规范,确保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全流程的严谨统一。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4章18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以及许可证注销管理工作的目的、适用范围及实施原则;第二章“注销的适用”主要规定了撤销、撤回许可,以及依法吊销许可证等需注销许可证的法定情形及有关工作要求;第三章“许可证的注销程序”重点对注销许可证的实施主体、工作流程、办理时限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贯、业务指导等后续保障工作,切实将《办法》全面落实到位,更好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修订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地热井井身结构设计方法》等326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of Hydropower Project》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新能源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就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专题调研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就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专题调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赴华能集团开展专题调研,召开煤电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理解《指导意见》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