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初生效。近日,记者围绕RCEP即将生效实施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许宁宁。
许宁宁谈到,各国对自由贸易协定审批的程序不同。10月26日发布的《第38和39届东盟首脑会议主席声明》中提及:“我们致力于加快RCEP协定的批准进程,并期待该协定于2022年1月初生效。”同日发布的《第22届东盟-韩国首脑会议主席声明》中提及:“我们重申承诺加快国内程序,使RCEP协议按目标在2022年1月初生效。”据此认为,RCEP协定所有签约国均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本国国内核准程序。
许宁宁指出,RCEP由生效到产生实实在在的区域经济增长的合作成果还需要各方今后履行协定,并在相互开放市场中积极对接,谋求加快贸易、投资的新发展。
当记者问及RCEP生效实施将会产生哪些重大影响时,许宁宁分析:
一是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新发展阶段,以相互开放市场来开发区域发展潜力,促进区域经济复苏增长,共同应对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RCEP实施不仅可加快区域各国之间经贸合作,而且也有益于吸引域外企业在RCEP国家投资。
二是RCEP实施体现了协定签约国共同推进自由贸易、多边合作,为全球经济中的这两大趋势贡献力量,东亚经济将继续在全球经济增长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是在RCEP框架内中日韩三国之间开启了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制度性安排,这是个重大突破,为中日韩三国企业之间企业合作构建了有利条件。RCEP为区域主要经济体的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更大发展搭建了平台。
四是RCEP国家融合发展将有益于地区稳定、相互关系的改善和发展。
许宁宁见证了近9年RCEP建设,他就做好RCEP生效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各有关方应切实掌握、研究RCEP规则,便于运用好RCEP规则。
二是地方政府应将抓住RCEP带来的新机遇与实施“双循环”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根据本省市开放发展的重点制定应对RCEP区域开放的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
三是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应积极与RCEP协定国有关行业商协会对接,共同推进打造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
四是企业应了解RCEP市场开放时间表,制定开发区域市场的经营战略和策略。
许宁宁强调,在扩大开放中,特别需要我国地方各有关部门、商协会、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国际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