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电池汽车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汽车动力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11月24日下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提升氢源供应保障能力
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加氢站的建设是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的重要支撑。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建成加氢站(包含综合能源站)14座。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实施方案》提出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到2025年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加快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将各地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奖励因素。
在氢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方面,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副产氢、工业有机废物制备车用氢气,着力降低制氢成本,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
同时,将产业布局和应用场景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两条“氢走廊”。一是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二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加快完善产业链 培育龙头优势企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浙江全省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初现规模,初步形成涵盖氢气制备和储运、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整车制造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主要集聚于杭甬嘉等环杭州湾区域。
此次《实施方案》提出,将以省级示范区为重点,鼓励地方积极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支持整车龙头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省内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打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同时,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帮助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实施方案》还提出,把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作为长三角三省一市产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育、技术攻关、产融对接、推广应用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通氢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客运包车和城际物流的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