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固阳县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14102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固阳县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EPC 招标(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固阳县长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固阳县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EPC 招标(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固阳县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EPC 招标(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 150MW 及以上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业绩合同和投产证明材料)。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新能源发电工程 EPC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近 6 个月社保证明、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信誉:
①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信息表(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