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展单晶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一、产品单元
单晶光伏电池组件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仅接受产品制造商的申报。
3.参加资格申报的供应商应当提交申报函(格式见评审文件中附件1)和完整合格的相关资质文件(格式见评审文件中附件2、附件3)。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备签订合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近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每年的财务报表)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不抵债;
4.具有与其申报产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申报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10.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电力征信平台中评价结果为“差”。
(二)专用条件
1.对于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参加申报供应商应为产品制造商;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PCCC或CGC、CQC等);
4.近3年供货业绩200MWp及以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
5.年产能(含电池)达到1GWp及以上。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格供应商评价资料申报函(评审文件中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评审文件中附件2);
5.基本情况汇总(评审文件中附件3表1);
6.资格证书信息(评审文件中附件3表2填写内容相关)扫描件;
7.产品主要信息(评审文件中附件3表3填写内容相关),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8.近3年主要业绩(评审文件中附件3表4)
按产品单元提供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供货数量页、签字页),并提供已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
9.装备配置资源(评审文件中附件3表5);
10.提供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11.银行资信证明;
12.厂区平面图(需明确厂区面积);
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六、申报资料文件的递交
请自愿参加申报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有关申报资料文件。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24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并递交书面材料。
(三)邮件发送申报资料
收到后以邮件回复确认为准,邮件名称命名方式:单晶光伏电池组件+企业全称。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