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后,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我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1月11日-12日,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组织全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数据中心、炼油、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近70家企业召开政策宣贯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通报了前期对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的摸排情况,详细解读了《实施方案》的背景、内容及重大意义,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动员。
会议强调,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内在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的重要动力,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行业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制定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通过改造升级提高整体能效水平,增强绿色低碳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