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渤中、垦利油田开发及岸电应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渤中、垦利油田开发及岸电应用工程 | 渤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工程海上工程拟新建13座海上平台,包括1座有人井口平台(BZ29-6WHPA)、1座中心处理平台(KL6-1CEP)、1座无人井口平台(BZ29-6WHPB)、6座无人标准化井口平台(KL6-1WHPB/C/D/E/F/G)及4座电力动力平台(BZ19-6EPP、BZ34-1EPP、BZ35-2EPP、KL10-1EPP);工程前期共计钻井176口(包括采油井108口、注水井62口、水源井5口、开发评价井1口),预留58个井槽;新铺18条海底管道,包括2条输油管道、8条混输管道、8条注水管道,总长度为165.4公里;新铺15条海底电缆,包括3条登陆电缆、12条平台间电缆,总长度为331.4公里;对已建的KL3-2CEPA、BZ35-2CEPA等7座海上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等;陆上对东营原油终端进行改扩建,新建1座220千伏渤油变电站。 |
(1)水环境: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水基钻井液、钻屑排放及管缆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非油层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处理达标后排海。含油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2)海洋生态: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及管缆施工作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水体中浮游动植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建设单位将采取水基非油层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及管缆施工作业避开中上层鱼类产卵场、底层鱼类产卵场和中国对虾产卵场产卵盛期(5月-6月),并采取增殖放流等措施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3)环境风险:针对本项目井喷、输油软管破裂、平台泄露爆炸等潜在环境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定期对管道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清管作业;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564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