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煤炭清洁化生产利用。
1、推进煤炭绿色开采。 坚持“限小扶大、增优减劣” ,培育扶持先进优质煤矿产能,保持合理有效产能规模。 推进煤矿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煤矿智能化改造,示范引领带动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创新与装备推广应用,提升煤矿优质产能比重,稳定民生用能和煤炭兜底保障生产供应水平。到2025年,优质产能煤矿产量比重达到50%以上。
2、深化煤炭清洁利用。 引导耗煤行业节能降耗和用能替代,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高效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强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洁净煤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高效洗煤、配煤和型煤综合利用技术,探索煤炭地下气化清洁开发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煤炭清洁运输和流通环节清洁监管,在煤炭消费重点地区开展煤炭清洁化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煤炭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80%以上,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
3、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 健全资源综合开发协调机制,优化筠连和古叙矿区资源开发时序,提升煤层气产业化水平。探索芙蓉等矿区关闭煤矿残存煤层气资源开发,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发展。强化煤层气开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开展煤矿井上下立体化联合抽采瓦斯试验示范。到2025年,煤层气( 煤矿瓦斯) 抽采量5亿立方米,利用量4亿立方米。
二、煤炭生产利用重点建设项目
智能化改造。 完成华蓥山矿区龙滩煤矿、宝鼎矿区大宝顶煤矿、古叙矿区石屏一矿和叙永煤矿、寿保矿区嘉阳煤矿、达竹矿区铁山南煤矿和金刚煤矿、筠连矿区新维煤矿和鲁班山北矿等智能化改造。
煤层气开发。 建成川南筠连矿区、古叙矿区、芙蓉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产能1.5亿立方米/ 年以上。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府发〔202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