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规划2025年光伏发电4580万千瓦,风电1650万千瓦。相比于2020年底分别新增光伏3000万千瓦、风电807万千瓦。同时到2025年,力争建成电化学等新型储能600万千瓦。
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千万千瓦级多能互补100%清洁能源基地、海西千万千瓦级“柴达木光伏走廊”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探索三江源地区新能源开发新模式。创新技术发展模式,示范推进光伏、与水电、光热、天然气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实现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到2025年,海西、海南州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超过3000万千瓦和2500万千瓦。
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在环青海湖、三江源、河湟谷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农光、牧光、林光、光伏治沙等多种形式的光伏应用,促进光伏应用与其他产业发展相融合。利用大型工业园区、矿山油田、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农业园区、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屋顶及空闲土地空间,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
推动两个“一体化”工程建设。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示范,健全“多能互补一体化”“荷储网源一体化”智能高效协调运行体系,支撑高比例清洁电力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水电、光伏、风电、光热发电及各类储能技术特性和技术特点,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确保电源基地送电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实现荷、储、网、源的深度协同,培育用户负荷管理能力,提高源网荷侧调峰积极性。
全面推进电化学等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等各类新型储能应用。依托青海盐湖资源优势,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开展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试点,探索建立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百万千瓦级化学储能示范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能力。到2025年,力争建成电化学等新型储能600万千瓦。
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以新能源发电成套装备、关联设备制造为主体的产业链。从晶体硅电池、风力发电、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入手,构建线上线下全面支持的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圈,形成省内自主品牌。发挥盐湖锂资源优势,引进并培育锂电及配套企业,构建锂电产业链,为新型储能提供产业支撑。扩展全生命周期循环利用新模式,培育退役风机、光伏电池板、废旧锂电池回收产业链。
“十四五”期间,以提升多极支撑的能源供给能力为重点任务,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有序推进黄河水电基地绿色开发,扩大清洁能源发电规模,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结构,有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良好的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