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子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B812200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长子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山西京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本次招标拟选用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双面组件(不接受多晶硅组件)配置组串式逆变器,采用固定支架的安装方式。本次招标为带方案招标,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的基本要求进行工程方案设计。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办理本项目的合规性文件及全过程验收文件: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以外的设备)、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储存、建筑、安装、并网、验收及其手续,培训、试验、检验(含自检和送第三方检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设备资料及竣工资料等组卷及移交,备品备件、工器具、材料移交,消
缺、合规手续(仅包含工程开工所需的合规性文件及并网合规性文件,不包含三评、压覆矿、水保等。)、遗留问题等处理和最终全容量交付生产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B证)。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应按标准执行,持证人打印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确保签字日期在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按证书无效认定。
2.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2项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已完工的
100MWp及以上容量的光伏EPC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联合体业绩不得计入,认定时间按竣工验收日期为
准,合同证明文件应包含签字盖章页,能体现竣工验收时间及合同范
围内容等信息)。
(5)信誉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23日09时至2022年03月29日17时
提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2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将无法申购标书,请投标人按时报名并完成标书申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时30分递交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