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价格联动版本升级

2022-03-29 11:27  浏览:  

你不能指望一个文件解决所有问题,就像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

据媒体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意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消息甫出,掌声一片,市场充满乐观情绪,似乎经年未决的煤电价格矛盾涣尔冰开。很多关心电力的人士一扫心中多年积郁,大有“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尽长安花”之快。

实际上,煤电价格矛盾由来已久,话题展开是一篇洋洋大观的长轴,非两言两语能说透彻。不过,一言以蔽之,症结在于“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两种语境下各说各话,很难进行有效的沟通。

为疏解“煤电顶牛”,2004年有关部门曾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政策,要求以6个月为一个周期,在平均煤价波动超过5%时进行电价调整。然而,由于涉及终端市场价格起伏,因而投鼠忌器,原本可以“自动”的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得不改为“手动”,且多次“不动”,最终不了了之。

此番再次祭出煤电价格联动大招自带BGM:去年全国多地出现的缺煤限电事件,为社会经济发展拉响了警报,显然,如果价格传导机制不能顺畅运行,那么,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

重启煤电价格联动,实质是按下价格传导的按钮,用价格反映市场稀缺。就思路而言,与上回煤电价格联动并无差别,但是,具体到方案本身仍有可圈可点之处。

最引人关注的是,确定联动的边界,即所谓的“两个明确”: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的区间;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一旦价格超出合理区间,则立即采取调控监管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换言之,新的政策将煤电价格圈在了一定范围的“市场”内,只要不越雷池,价格就可以自由传动,从而建立起了煤电价格之间市场化的对话机制,避免了“市场煤”“计划电”各执一词。

可以看出,在目前政策框架之下,煤电双方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机制形成,因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设置了不能突破上浮20%的红线,故而对终端市场价格影响甚微,价格传导链条并不完整。

客观观察电价新政,用积极稳妥评之应当恰如其分,既进一步推进了煤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又顾及终端市场的感受,恰当把握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工作要求,毕竟作为产业链的前端,电价有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在下游引起“蝶翅效应”。

西谚云,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步步为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煤电价格联动版本已经升级,联动不至于被动到“不动”,这就是进步!

不过,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价格区间调控机制的确立,使得市场化平添了人为因素。市场变幻莫测,价格区间如何随机应变?考验人们的不仅仅是果敢的决策能力,还有敏感的预判能力、坚定的执行能力。

如同天平的两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是一种理想状态,只有始终维持稍纵即逝的平衡,才能防止过犹不及。

然而,知易行难,市场不确定性因素无时不在干扰着这种脆弱的平衡。所以,着眼长远,仍需摆脱“区间”的限制,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如此方能发挥“两只手”的作用。

当然,这是后话!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国际主要港口动力煤价格涨跌不一

国际主要港口动力煤价格涨跌不一

上周(4月4日-8日),由于欧盟委员会对俄罗斯提出了新一轮制裁措施,或将禁止俄罗斯煤进口,受此影响,国际动力煤供应偏紧的预期再次升温。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动力煤价格较前一周继续上涨,而南非理查兹港和欧洲三港动力煤价格较前一周的高位小幅下调。
中长期规划出台,我国氢能发展再添“指示牌”

中长期规划出台,我国氢能发展再添“指示牌”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的三大战略定位: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最近,氢能产业发展再次走到聚光灯下。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该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中旬煤市震荡下行 煤价继续承压下跌

中旬煤市震荡下行 煤价继续承压下跌

清明节前,电厂开启小范围采购,煤价跌幅有所收窄,一度出现小幅反弹。但政策调控稳步推进,加之疫情影响企业开工率;节后第一周,环渤海港口市场供需情况持续宽松,贸易商加快出手,煤炭价格承压下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碳排放权市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碳排放权市场!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04-11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