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公 约》)修订案首次缔约国大会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召开。大会为期5天,缔约国将从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相关的国家制度、国际合作、违法犯罪惩处、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审议《公约》修订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在当前形势下的适用性,并分享履约良好实践。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王群大使率团出席会议,并代表我国政府作了国家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公约》修订案对加强核材料和核设施安保,维护国际核安保体系的重要意义,系统介绍了我国切实履行《公约》修订案义务、严格落实核安保国家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国际合作的行动举措和良好实践,并阐述了我国政府关于《公约》修订案普遍加入问题以及后续审议进程的立场和主张。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是国际核不扩散与核安保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书,宗旨是保护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在国际运输中的安全,防止未经政府批准、授权的集团或者个人获取、使用、扩散核材料。2005年7月,《公约》修订案经缔约国大会审议通过,将适用范围由核材料的国际运输扩展到核材料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以及核设施的安全运行,增加保护核材料和核设施免遭蓄意破坏的条款,明确缔约国对建立、实施和维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制度的国家责任。2016年5月,《公约》修订案正式生效。我国政府于1989年1月加入《公约》,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公约》修订案。截至此次大会召开前,《公约》修订案共有129个缔约国。为促进《公约》修订案的普遍加入,大会还邀请了尚未批准《公约》修订案的国家和相关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会。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王群大使率团出席会议,并代表我国政府作了国家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公约》修订案对加强核材料和核设施安保,维护国际核安保体系的重要意义,系统介绍了我国切实履行《公约》修订案义务、严格落实核安保国家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国际合作的行动举措和良好实践,并阐述了我国政府关于《公约》修订案普遍加入问题以及后续审议进程的立场和主张。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是国际核不扩散与核安保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书,宗旨是保护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在国际运输中的安全,防止未经政府批准、授权的集团或者个人获取、使用、扩散核材料。2005年7月,《公约》修订案经缔约国大会审议通过,将适用范围由核材料的国际运输扩展到核材料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以及核设施的安全运行,增加保护核材料和核设施免遭蓄意破坏的条款,明确缔约国对建立、实施和维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制度的国家责任。2016年5月,《公约》修订案正式生效。我国政府于1989年1月加入《公约》,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公约》修订案。截至此次大会召开前,《公约》修订案共有129个缔约国。为促进《公约》修订案的普遍加入,大会还邀请了尚未批准《公约》修订案的国家和相关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