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等,均对“加强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的衔接”做出明确表态。
受此推动,多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就在不久前,甘肃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的具体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在机制层面要求“补充建立现货市场结算与发电侧中长期交易相关联的偏差损益回收和补偿机制”。
加强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有助于实现电力市场的稳定并实时反映电力商品价值。那么,未来工作应如何推进?
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
受此推动,多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就在不久前,甘肃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的具体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在机制层面要求“补充建立现货市场结算与发电侧中长期交易相关联的偏差损益回收和补偿机制”。
加强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有助于实现电力市场的稳定并实时反映电力商品价值。那么,未来工作应如何推进?
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
有受访专家指出,电力市场的中长期和现货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中长期价格锚定电力现货价格,现货市场通过实时价格反映电力系统运行的真实情况,为中长期的电力交易提供价格基准。
“在现货市场未建立以前,中长期交易实际上是没有带时标曲线的电量合同,而有了现货市场之后,中长期交易就要实现带时标曲线的电力交易。”电力行业资深从业人士赵克斌告诉记者,一般来讲,现货交易波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中长期交易有助于为交易双方“锁定风险”。
上海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敬东进一步解释,中长期市场的作用之一是引导投资,市场价格波动小、频率低。现货市场则波动性大,就需要“锚”来“固定”现货市场价格,而中长期市场正是这个“锚”。“换言之,在现货市场建立之初,需要用中长期价格作为现货市场成交价格的参照,在此基础上再依据电力供需形势适当波动。”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指出,在没有建立现货市场时,中长期市场交易和实际发用电偏差是按政府定价结算的,“但政府定价模式是基于一段时期内的平均成本核价,并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在建立现货市场后,交易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时就要对未来的现货市场作出判断,以此决定其在中长期市场上的操作。
“高占比新能源”避险需要“合力”
事实上,目前,中长期交易仍是电力市场的“压舱石”。甘肃上述《通知》就提出,“为更好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鼓励发电企业合力签订中长期合同。在2022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发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含优先发电)比例,水电应不低于其月度发电量的95%,不高于其月度发电量的105%;火电、风电、光伏企业应不低于其月度电量的70%,不高于其月度发电量的130%。”
“以中长期交易为主,对用电侧而言,即使现货涨价也只能影响到小部分用电量,基本可以保证供应价格的整体相对平稳。”张粒子分析,同时,对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而言,现货市场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可再生能源高占比的电力系统而言,实时的现货市场价格信号能够促进灵活性电力资源经济投资和优化配置。但若没有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中长期合约作为规避电力现货价格风险的金融工具,必须体现电价的时空价值,以更好平衡电力系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辅助服务,进而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效率。因此,现货市场环境下,中长期合同必须要进行曲线分解。为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底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来,已多次强调“鼓励带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即从之前的“电量交易”转变为“带时标的电力、电量交易”。
“像甘肃这样新能源占比较高的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签订中长期曲线合同时常受阻。”赵克斌坦言,新能源高占比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若仅要求可再生能源按峰平谷时段签订中长期带曲线合同,这并不符合当地电力系统特性。“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天气强相关,无法预期,这样一来带曲线的中长期新能源电力交易就如同‘赌博’,潜在风险很大。”
“对新能源而言,中长期电力交易并不能准确反映新能源的时空价值,新能源高占比情况下,像中长期市场那样人为分时段并限定分段价差的方式,对新能源起不到保障收益、规避现货波动风险的作用。而现货市场本身就具备分时价格和需求侧响应特点,因此高比例的新能源电力系统离不开现货市场,需要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有效‘合力’。”赵克斌进一步指出。
现货试点要健全中长期交易机制
张粒子认为,要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避免“两张皮”,首先中长期交易产品要带时标。“要明确交易电量的时间段,这样一来中长期交易与实际发用电的各时段偏差电量就可以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售电公司也能针对不同用电特性设计差异化售电合同,从而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
赵克斌同时建议,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要按照供需与成本影响价格形成的机理,健全中长期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完善带电力负荷曲线交易机制。“建立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实现中长期交易市场的连续开市,并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健全中长期交易方式,才能抓好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工作。”
“要研究解决‘计划+市场’双轨制、妥善处理不平衡资金的问题。”赵克斌指出,按国家规定放开用户准入,进入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要同时全部进入现货市场,以此解决发电侧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而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规模少,以致现货市场产生大量不平衡资金,并造成现货电价不能向用户传导的问题。
此外,张粒子指出,电力交易都在统一平台上完成,交易规则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市场效率。“这就要求交易平台要建立起能够真正提高资源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