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0740元,将贫困远远抛在了身后。2021年,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550元,比上年增长16.9%。站在乡村振兴的新起点,任务更为重大艰巨,目标更为恢宏长远。
产业兴,乡村旺。清洁绿色的新能源产业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希望、新动力,被各方高度关注。
产业兴乡村兴
乡村要振兴,产业很重要。“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中国的广大乡村跨越脱贫步入振兴阶段后,能源作为基础平台产业,再次成为乡村致富路上的重要动力。
2021年年底,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中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为脱贫县打造支柱产业。同时要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并在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和大力发展乡村能源站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总裁陈新华注意到,此前专家们对农村能源的建议——“让农村不再是能源供应的末端,而是新能源的生产基地,让农民在农业收入的基础上增加新能源收入”,被纳入《规划》的专门章节。
2020年,该俱乐部与亚洲开发银行、北大能源研究院联合举办了15场建言“十四五”能源发展系列研讨会,农村能源是重要议题之一,专家们建议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设立专门章节谈农村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动乡村能源变革,要通过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邓国胜认为,兼具公益和商业的新逻辑,将是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新动力、新方向——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优势参与乡村振兴,或发挥各自专长,或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共建、共治、共享,一起把乡村振兴事业做好;以市场导向探索更多创新项目,引导农民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应该是乡村振兴致富路上的关键一招。
从历史传承来说,农民是天生的商人、建筑师和环保主义者。这一点,可以从传统农业的自产自销模式,以及农村建筑广泛应用的砖木结构、土坯材料得到验证。目前能源助力乡村振兴缺乏的是实效性强、可复制推广的优秀项目。
新能源新动力
可喜的是,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已有先行者探索。
3月2日,央视以《村里流行“种太阳”》为题,报道了浙江省仙居县振兴村引入“造血式”光伏富民模式。
如今,从东部沿海到西部内陆,从分布式光伏到分散式风电,从新型农业到风光储一体,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新项目、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浙江,龙游县移民新村芝溪家园 800 多户居民的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的电能每年能给当地百姓带来 50 多万元的收益。在甘肃,通渭县孟河村的分布式光伏整村建设试点项目年发电223万千瓦时,未来25年可为村里增收400万元。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介绍,该公司正在探索的光伏富民模式,目前每年可为50万户农村家庭户均增收1000~3000元。
据了解,正泰电器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目前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多地相关政府部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签约装机容量合计约1623兆瓦。通过与农户合作开发,正泰安能还创造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4万余个,打造了一支新时代新型农民运维技工服务队伍,持续探索乡村振兴的“绿色路径”。
全国人大代表、明阳集团董事长张传卫认为,乡村振兴必将加速农业农村的电气化、信息化和工业化步伐,带来农村能源的爆发式增长,为此需要构建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村新能源供应体系。
新能源开发的核心价值是让优势资源发挥产业带动能力。数据显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开发潜力分别超过15亿千瓦和1亿千瓦。张传卫认为,通过风光储一体化的开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协同融合规划,清洁能源将成为“三农”经济新的动能和新的增长点。他建议,把新能源建设作为振兴乡村的新动力,以风电开发为例,若一个村集体安装2台5兆瓦风电机组,每年将有25万~33万元固定收入。通过开发“工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可以实现“清洁能源工业+农业生产+休闲农业”三产融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打造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模式创新方面,新能源开发建设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创新的经济收益模式。一方面它可以带来持续的收益和农村就业,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农村原本长期闲置甚至废弃的土地、房屋、荒地资源,整合起来进行开发转换。据了解,明阳集团已在内蒙古通辽开工建设全球首个现代能源“风光储制研”一体化项目,并计划在“一核一带一区”复制推广。
尚需直面难题
各地对开发分布式新能源热情高涨。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共计676个县(市、区)进入试点名单。当下,乡村新能源开发还面临一些“短板”问题,需要从技术、政策等方面入手解决。
首先,要解决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科学技术难题。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配电技术中心主任盛万兴对此深有感触。他带领团队解决了首个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安徽省金寨县分布式光伏并网的技术难题,他牵头完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重项目”)——“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集群并网消纳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获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在国际上通常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国内则不同,以光伏扶贫为代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全额上网,这种大规模分布式发电并网带来了一系列技术难题,亟待解决。”盛万兴说,“这个国重项目,通过集群并网的技术路线,解决了分布式发电有序接入、灵活并网、优化调度等三大科学技术难题,实现了示范工程中分布式光伏上网‘发得出、并得上、用得掉’的目标,其最大的意义就是奠定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技术基础。”由工信部组织的项目绩效评价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对规模化分布式发电灵活高效并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宝贵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模式,为今后广泛推广应用项目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需求倒逼科技创新,应用驱动生产方式变革。实际上,在《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的目标。盛万兴表示,用科技创新来助力精准脱贫、支撑乡村振兴,是科技工作者的责任和光荣。近年来,他先后两次担任国重项目负责人,如果说之前的首批国重项目主要是解决以能量流为主线的清洁能源的生产、配送、消纳问题,下一步的国重项目将要解决以信息流为主线的开放电力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问题。
其次,要探索构建乡村新能源开发建设的政策体系。
在张传卫看来,农村人口分散化特征较为明显,集中的农村能源市场难以形成,造成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较高。仅以电力数据为例,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总电力装机容量约为8000万千瓦,占比不足全国总电力装机容量的4%,平均每户的供电容量仅为城镇的1/10。为构建乡村现代化能源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需建立乡村新能源开发建设的政策体系。
一是通过国家立法、出台政策支持乡村新能源建设。新能源建设用地不作为工业用地,允许将农业用地转换成经济资源,或是以租赁或作价的方式入股,共享收益。
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也对此提出建议:为保障农业产出与光伏电力产出并重,应建设一套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可持续管理体系,并制定奖励和惩罚机制。
二是通过政策支持创新开发模式。应允许农民自建自用、剩余上网受益,在自发不足时允许外购;对农民通过出售新能源获得的上网收入要减免税收。同时,要鼓励企业和农民从生产、生活方式上改变能源消费习惯,积极尝试和使用新能源。比如,农民购买新能源产品可以得到国家政策补贴,乡村企业使用新能源可以减免一定税收,鼓励农民养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鼓励企业、社会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张传卫介绍,据初步测算,全国农村地区扣除不可建设区域,还有约100万平方千米的建设潜力空间。目前全国有约69万个行政村,若其中有10万个行政村,可以在村前屋后、乡间道路等零散土地上找出200平方米用于安装2台5兆瓦风电机组,全国就可实现1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容量,将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乡村绿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