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电力设备制造业加速增长,但在产能过剩、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部分企业为获取违法利润,低价低质竞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成电力设备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电力可靠供应。
4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电力设备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电力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切实规范电力设备市场秩序,有效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指导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部门协同、数据赋能、社会治理四项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将重点聚焦于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的电线电缆、变压器、开关柜、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断路器、光伏逆变器和汇流箱等产品领域,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
《指导意见》中也列举了加大电力设备质量监管力度、切实防范电力设备安全事故、推行电力设备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电力设备质量安全追溯、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共计五项举措,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其中重点提及,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和骨干用户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电力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全面归集电力设备制造、采购、安装、运行、上下游市场以及舆情等方面的风险信息,并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