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保障国家食品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自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绿色发展理念”以来,政府就对不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农业绿色转型升级指明了发展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以绿色为导向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推进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2021年8月,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绿色农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补偿等政府投入激励机制,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动能。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在当前全面推进农业绿色转型,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农业发展新阶段,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成为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重要保障。
低碳发展,初见成效
近年来,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渐入人心,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农机节能减排等系列行动方案相继出台并陆续实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业碳排放。
2016年,我国农业碳排放总量达8.41亿吨后开始下降,2019年降为7.90亿吨,由此可以看出在“化肥减量,农药减施”等节能减碳政策驱动下,我国农业碳排放基本趋于达峰状态,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已初见成效。
一是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十三五”期间,我国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连年减少。据2019年监测统计,农药使用量(折百)为26.29万吨,比2015年减少3.7万吨,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用化肥施用量为5403.6万吨(折纯),比2015年减少619万吨,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同时,随着绿色防控引领,农药减量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行生物防控、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农药减量控害成效显著。
二是稳定农业生态系统取得良好进展。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森林面积达到2.2亿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湿地面积达5333.33万公顷,在稳定生态系统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我国是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和最快的国家,森林面积呈现出持续增加的良好态势,在农业绿色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是农业资源节约与保育初见成效。我国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发展节水农业。“十三五”期间,每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00万亩以上,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9亿亩。休耕试点规模由616万亩扩大到3000多万亩,试点省份由9个增加到17个。在能源消耗方面,虽然农、林、牧、渔业能源消费量都在持续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且农、林、牧、渔业能源消费量在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由2.66%下降到1.99%。
转型中的困境与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业资源利用强度明显下降,水土资源保护制度基本建立,成效明显,农业生态系统正在逐步修复。但农业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合适的手段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利益矛盾。
西方古典经济学认为,利益是一切社会时代人们改造自然、进行生产活动的直接动因和目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和加剧是物质利益关系演化的结果,自然环境的公共性和稀缺性造成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区域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分割,这些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运动发展,最终以生态危机的形式爆发。因此,各级经济主体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诉求所进行的行为选择是现阶段造成农业绿色转型困难的根本原因。
首先,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其行为选择及农业经营策略直接关乎农业绿色转型的成效。
农业生产活动是农民获得经济利益的主要渠道,加大物质资料投入是扩大经济利益产出的重要途径。因此,农民长期以来将高投入、高消耗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式,对于能够提高产量的化肥与减少病虫害的农药过分依赖,很少考虑到农业生态效益。特别是在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劳动投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实现农业收益的最大化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
长期来看,这种农业方式会导致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剧农产品安全风险,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不管是水资源的消耗还是农产品农药残留,其成本和后果均由社会成员共同承担,而绿色生产方式往往意味着更高的生产成本和更低的经济收益。并且在没有外力(如政策、补偿等)作用下,农民并没有动力去选择更为绿色的农业生产方式。
其次,涉农企业作为市场直接经营者,对促进农业绿色转型所需的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对利润的渴求有时会导致其漠视甚至无视生态保护。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农业机械、设施及种养知识都属于专用性的投资,这使得企业在农业绿色投资问题上更加谨慎。在不完全合约背景下,当企业进行更多的专用性资产投资时,就意味着更多被套牢的风险。因此,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对绿色生产投资不足。
同时,在农业绿色发展过程中,为了减少传统化肥农药对环境的破坏,政府会鼓励农户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并推广有机肥、防控病虫害的新技术等,从短期来看会影响某些企业或经销商的利益,从而引发部分企业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抵触情绪,阻碍相关政策的推广实施。可见,新时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过程中,企业仍会更多地关注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其是否积极参与农业绿色发展,仍以能否降低成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作为标准。
最后,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事务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承担者,其行为选择直接影响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在以GDP数量为核心的晋升考核机制激励下,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本,会通过各种手段谋求本地经济的领先发展,往往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践中,地方政府偏爱工业发展,而对农业绿色发展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财政收入,对农业绿色转型升级并不积极,在扶持内容、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上仍然比较匮乏。
利益冲突的化解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规范公众的行为选择,因此,实现农业绿色转型必须要从协调利益关系入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以经济激励手段为主,调节相关方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缓解各经济主体在农业绿色转型中的心理矛盾,充分调动各主体参与农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