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1日起,多个产煤省份密集印发主题为关于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各省实际,引导本省煤炭(动力煤)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纷纷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除煤炭主产区产煤省份外,其他产煤大省基本都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秦皇岛港下水煤、山西和陕西等省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本着省产煤炭与外调煤炭到燃煤电厂价格相近的原则,确定省产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
省内煤炭生产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要在省产煤炭价格区间内,多签、签实、签长中长期合同并提高履约率,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切实保障省内煤炭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相关单位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地于近日还都印发了部分省区进口煤应急保障中长期合同补签工作的通知,落实到具体地区分解承担全国部分省区的中长期合同补签煤源,并且采取点对点直供模式。
2022年,受疫情、地缘冲突等因素影响,国际煤炭供需格局出现巨大变化,继澳洲煤禁运之后,我国印尼进口煤量也出现大幅缩减,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份煤炭供应出现较大缺口。1-3月份,我国累计进口煤炭5181.2万吨,同比下降24.2%,其中3月份进口煤炭仅1642.3万吨,同比降幅高达39.9%。综合来看,在中长期合同补签工作推动下,中长协的保障兜底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主要产煤省份增产保供压力增大。
这次的合同补签,提前做好应对进口煤减量风险的地区除南方省份外,还有沿海其他省份以及东北地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