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法院于5月26日开始审理一起诉讼案件,6名在福岛核电站灾难中受影响的儿童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总计6.16亿日元(490万美元)的损失,理由是事故释放的辐射导致他们患上了甲状腺癌。这是福岛居民首次就与灾难有关的健康问题提出集体诉讼。事故发生时,原告的年龄在6岁至16岁之间,居住在福岛的不同地区,他们在2012年至2018年间被诊断出患有甲状腺癌。原告律师说,甲状腺癌在福岛的发生率约为每10万人中77人,明显高于通常的每100万人中1-2人的发生率,这只能与事故造成的辐射有关。
2011年3月11日,一场9.0级的地震和巨大的海啸摧毁了福岛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导致三个反应堆堆芯熔化,释放出大量辐射。批评人士说,核电站运营商本应知道现场可能发生大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