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短板,部分断面汛期污染强度长期居高不下,城乡面源污染正在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各地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汛期水质明显反弹断面,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汛前预防,参考历年汛期水质数据,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指导有关地区分析断面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源,明确断面所在行政区域和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落实污染整治和防范措施。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对水质异常波动断面,立即分析排查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各流域局要针对汛期控制断面水质反弹数量较多、治理难度较大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指导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及时预警有关企业单位,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凡涉及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以及可能造成跨省污染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