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世界能源转型的关键期,全球能源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长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我国将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向纵深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规划》中提出了2035 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 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 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 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 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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