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48000万元

2022-06-10 09:20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浏览:  

6月8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预算的通知。据了解此项资金以全省11个设区市为单位,共补贴金额48000万元。

原文如下: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预算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要求,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预算合计4800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预算科目。

二、此项资金以全省11个设区市为单位,根据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充换电设施运维、专项治理改造与推广等因素进行分配,统筹用于支持各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纳入奖补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各地要积极创新扶持方式,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含加氢站)建设、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等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充电效率相挂钩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抓紧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分解拨付到辖区有关县(市、区)和项目单位,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分配表

2.2022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4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关于邀请企业参加 “2021 ES浦江环境可持续发展论坛”的通知

关于邀请企业参加 “2021 ES浦江环境可持续发展论坛”的通知

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强,减排控温刻不容缓,自人类工业化以来,由于化石能源的广泛使用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升高,使得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我国是碳排放大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地位不可或缺,“双碳”目标的提出不仅是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的大国担当,且对提升国际话语权意义重大。
08-12
广州:加快出台实施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广州:加快出台实施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宣传落实好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政策,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2022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国务院常务会: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国务院常务会: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汇报,进一步部署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的举措;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决定完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措施。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活动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活动

6月13日至6月19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按照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低碳,节能先行”的活动主题以及今年全国低碳日“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的活动主题,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
我国首艘甲醇双燃料绿色船舶交付

我国首艘甲醇双燃料绿色船舶交付

6月20日,由中国船舶集团广船国际建造的4.99万吨甲醇双燃料化学品船首制船日前在广州交付,这是我国建造的第一艘采用甲醇双燃料动力的绿色船舶。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