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成都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标任务。
为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成都从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进能源供应清洁化、推进能源利用高效化和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等4个方面,明确16项任务。成都提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到2025年,建材、冶金、化工等高耗能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下降1.6%;加快推进川西气田、天府气田勘探开发,到2025年,力争形成2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产能;支持金堂县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发展城市楼宇、农业大棚、农村居民等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为完成目标任务,成都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成都将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包括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院校、医院、办公楼宇等的电能替代;有序推进电锅炉替代燃气锅炉,按照改造成本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并享受电价优惠;绕城高速内新上锅炉全面使用电锅炉;支持工业窑炉、燃气空调等重大用能设备电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等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成都要求,新建站原则上是综合能源站;新建建筑按总停车位15%—25%的比例分类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文体场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
记者了解到,成都还将支持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换电设施,按200元/千瓦、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按私家车位及公共车位性质分别给予4000元/桩、6000元/桩建设补贴。
为加快建设“绿氢之都”,成都将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市、县)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