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来,昔日的福岛核事故重灾区开始陆续迎来返乡的原住民。
在刚刚过去的6月,福岛县共有两处核重灾区重新开放,允许愿意返乡的原住民回到昔日驻地。当然,上述重新开放的区域已采取消除核污染的措施,同时恢复了一定的基建设施。
目前,福岛县当地还有三处核重灾区尚未开放,即福冈町(Tomioka)、浪江町(Namie)以及饭馆村(Litate)。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预计,上述三地有望在明年春季重新开放。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地震造成福岛第一核电站一系列设备损毁、堆芯熔毁,大量核辐射被释放,成为继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这场事故导致至少16万人流离失所。
对返乡抱有疑虑
11年“3·11”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就要求核电站周围半径30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撤离。并且,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地区根据核辐射水平高低被划分为“返乡困难区域”、“居住限制区域”和“避难指示解除准备区域”。
今年6月12日,日本政府先是解除了福岛县葛尾村(Katsurao)部分区域的避难指示,允许居民返回;6月30日,福岛县大熊町一处区域正也被式解除避难指示。日媒表示,6月底最新颁布的解除禁令区域,是属于核辐射水平最高的“返乡困难区域”,为11年来首次。
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萩生田光一6月28日表示:“对一处灾前曾是(大熊町)中心区的区域取消限制措施,这将是在重建方面迈出的重要第一步。”他表示,日本政府将创造环境,让居民“无忧”地返回家园。
但是,即便日本政府解除返乡禁令,又有多少当地的原住民愿意回乡?
据日媒报道,福岛县当地政府人士表示,很多居民在阔别家乡多年后已经不想返乡,比如在之前葛尾村解除禁令区域的原本30户人家共82人中,仅有4户居民打算返乡。而大熊町政府此前就返乡专门召开了说明会,但众多居民因担心当地仍残留辐射,并不愿返乡。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熊町全域都被划为“返乡困难区”。大熊町政府去年的返乡意向调查显示,23.3%的居民表示还无法确定是否回去;愿意回去的居民占比仅13.1%;决定不回去的居民占比高达57.7%。不少居民表示,福岛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下称“东电”)并没有对当地居民就当前的核辐射等情况做出过直接解释。
已启动海底挖掘作业
尽管福岛核事故已过去11年,但有关已基本报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反应堆的后续处理以及海量核污染水的去向等遗留问题,仍在持续影响并引发国际关注。
去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就福岛核电站所积蓄的海量污水做出了最终的处理决定:批准东电公司“排污入海”的方案,即把核污水过滤稀释后,通过修建海底管道的方式排放至近海。预计这一过程将持续20~30年,直至核电站报废完毕。如果修建工程按计划实施,那么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排污入海”工程将于2023年春季开始。
今年5月,东电公司已在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1公里的近海处启动海底挖掘作业,为建设核污水排放海底管道排放口做准备。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此前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道,对于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核事故污染水的错误决定,包括中国在内的太平洋沿岸国家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日本福岛县等地区18万民众联合签名,要求日本政府采用排海以外的其他处置方案。但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罔顾国际关切,并背弃此前所作“得不到民众理解绝不会排海”的承诺,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的工程建设,这种企图造成既成事实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日本政府应当立即加以阻止。
汪文斌指出,日本政府迄未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正当性、核污染水数据可靠性、净化装置有效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问题作出充分、可信的说明,这是日方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中方再次敦促日方重视国际社会和日本国内民众的正当合理关切,撤销将核污染水排海的错误决定,停止推进排海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
第一财经记者在东电网站上查询到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3日的数据显示,目前,核污水已占总体储存容积的95%,其中已通过“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方式处理的核污水占32%,待处理的核污水占68%。
日本政府和企业无需赔偿?
6月1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来自福岛、群马、千叶和爱媛县的四起集体诉讼做出统一判决,认定日本政府对福岛核事故没有赔偿责任。日本最高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海啸实际规模比预想得大,即便政府命令东电采取必要措施,很大程度上可能也难以避免事故发生。”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方面要求东电和日本政府就核电站泄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诉求,涉及金额约14亿日元。
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日本政府是否应当为福岛核事故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做出的裁决。判决结果出来后,原告代表们在法院外抗议,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据日媒报道,自福岛核事故以来,共有约1.2万名核事故灾民发起约30起集体诉讼,要求政府和东电分别进行赔偿。
外交部网站信息显示,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6月2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就上述问题回应道,日本政府理应以负责任态度做好灾害赔偿、损毁核反应堆退役、核污染水处置等灾后处置工作。
赵立坚指出,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该事故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带来深远影响。
赵立坚强调,在福岛核事故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日本政府的有关决策不仅关系到日本民众健康权等基本人权,还涉及环太平洋国家民众的权益。“近期,日方不顾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反对,加速推进核污染水排海工程建设,可能很快批准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将错误方案变成既成事实。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应重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寻找核污染水的妥善处置办法,停止强推排海方案。”
在刚刚过去的6月,福岛县共有两处核重灾区重新开放,允许愿意返乡的原住民回到昔日驻地。当然,上述重新开放的区域已采取消除核污染的措施,同时恢复了一定的基建设施。
目前,福岛县当地还有三处核重灾区尚未开放,即福冈町(Tomioka)、浪江町(Namie)以及饭馆村(Litate)。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预计,上述三地有望在明年春季重新开放。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地震造成福岛第一核电站一系列设备损毁、堆芯熔毁,大量核辐射被释放,成为继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这场事故导致至少16万人流离失所。
对返乡抱有疑虑
11年“3·11”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就要求核电站周围半径30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撤离。并且,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地区根据核辐射水平高低被划分为“返乡困难区域”、“居住限制区域”和“避难指示解除准备区域”。
今年6月12日,日本政府先是解除了福岛县葛尾村(Katsurao)部分区域的避难指示,允许居民返回;6月30日,福岛县大熊町一处区域正也被式解除避难指示。日媒表示,6月底最新颁布的解除禁令区域,是属于核辐射水平最高的“返乡困难区域”,为11年来首次。
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萩生田光一6月28日表示:“对一处灾前曾是(大熊町)中心区的区域取消限制措施,这将是在重建方面迈出的重要第一步。”他表示,日本政府将创造环境,让居民“无忧”地返回家园。
但是,即便日本政府解除返乡禁令,又有多少当地的原住民愿意回乡?
据日媒报道,福岛县当地政府人士表示,很多居民在阔别家乡多年后已经不想返乡,比如在之前葛尾村解除禁令区域的原本30户人家共82人中,仅有4户居民打算返乡。而大熊町政府此前就返乡专门召开了说明会,但众多居民因担心当地仍残留辐射,并不愿返乡。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熊町全域都被划为“返乡困难区”。大熊町政府去年的返乡意向调查显示,23.3%的居民表示还无法确定是否回去;愿意回去的居民占比仅13.1%;决定不回去的居民占比高达57.7%。不少居民表示,福岛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下称“东电”)并没有对当地居民就当前的核辐射等情况做出过直接解释。
已启动海底挖掘作业
尽管福岛核事故已过去11年,但有关已基本报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反应堆的后续处理以及海量核污染水的去向等遗留问题,仍在持续影响并引发国际关注。
去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就福岛核电站所积蓄的海量污水做出了最终的处理决定:批准东电公司“排污入海”的方案,即把核污水过滤稀释后,通过修建海底管道的方式排放至近海。预计这一过程将持续20~30年,直至核电站报废完毕。如果修建工程按计划实施,那么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排污入海”工程将于2023年春季开始。
今年5月,东电公司已在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1公里的近海处启动海底挖掘作业,为建设核污水排放海底管道排放口做准备。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此前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道,对于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核事故污染水的错误决定,包括中国在内的太平洋沿岸国家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日本福岛县等地区18万民众联合签名,要求日本政府采用排海以外的其他处置方案。但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罔顾国际关切,并背弃此前所作“得不到民众理解绝不会排海”的承诺,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的工程建设,这种企图造成既成事实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日本政府应当立即加以阻止。
汪文斌指出,日本政府迄未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正当性、核污染水数据可靠性、净化装置有效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问题作出充分、可信的说明,这是日方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中方再次敦促日方重视国际社会和日本国内民众的正当合理关切,撤销将核污染水排海的错误决定,停止推进排海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
第一财经记者在东电网站上查询到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3日的数据显示,目前,核污水已占总体储存容积的95%,其中已通过“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方式处理的核污水占32%,待处理的核污水占68%。
日本政府和企业无需赔偿?
6月1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来自福岛、群马、千叶和爱媛县的四起集体诉讼做出统一判决,认定日本政府对福岛核事故没有赔偿责任。日本最高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海啸实际规模比预想得大,即便政府命令东电采取必要措施,很大程度上可能也难以避免事故发生。”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方面要求东电和日本政府就核电站泄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诉求,涉及金额约14亿日元。
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日本政府是否应当为福岛核事故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做出的裁决。判决结果出来后,原告代表们在法院外抗议,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据日媒报道,自福岛核事故以来,共有约1.2万名核事故灾民发起约30起集体诉讼,要求政府和东电分别进行赔偿。
外交部网站信息显示,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6月2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就上述问题回应道,日本政府理应以负责任态度做好灾害赔偿、损毁核反应堆退役、核污染水处置等灾后处置工作。
赵立坚指出,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该事故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带来深远影响。
赵立坚强调,在福岛核事故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日本政府的有关决策不仅关系到日本民众健康权等基本人权,还涉及环太平洋国家民众的权益。“近期,日方不顾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反对,加速推进核污染水排海工程建设,可能很快批准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将错误方案变成既成事实。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应重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寻找核污染水的妥善处置办法,停止强推排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