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7年有余,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多元市场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体系不完整、跨省跨区市场交易存在壁垒、交易规则不统一等问题。
在近日举办的新华能源沙龙上,多位专家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正当其时,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做好各电力交易品种的协同与衔接,提升市场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有效落地、加快见效。
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成效初显
经过多年改革和探索,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是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李竹表示,在“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市场框架下,通过省内市场发挥电力资源平衡保障作用,通过省间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已经基本覆盖省间、省内,部分省份还探索建立了容量补偿机制。
二是交易规模持续较快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1-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48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0.6%,同比提高17.3个百分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李竹表示,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发布,工商业用电全部放开进入电力市场,预计今年年底国家电网区域内市场化电量将达到70%左右,基本上实现“应放尽放”。初步建立起能够反映供求、价格能涨能跌的市场机制。
三是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注册市场主体46.7万家,数量较2020年增长76%。
四是全国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取得了显著效益。“省间电力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通过省间大电网和大市场,西部清洁的风电、光伏、水电、清洁煤电等源源不断的送到了华中、华东等负荷集中地区,有效保障了这些地区用能需求,同时也将西部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李竹说。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十分必要、正当其时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按类型划分,省内交易占比81.4%,省间交易仅占18.6%。未来需要进一步扩大电力资源配置,推动电力市场“从有到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近年来,特别是双碳目标提出以后,我国电源结构、电力消费都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要求电力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因此,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举措,未来通过不同区域的、多种主体参与的市场交易,将实现电力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能源安全与新能源研究室主任刘强说。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总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李竹认为,我国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四方面考虑:从政策角度来看,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资源禀赋上来看,我国负荷需求和能源资源呈逆向分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转型来看,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新能源装机比例会越来越高,为平抑新能源的波动性、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需要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从电网条件来看,我国已经建成互联互通的大电网,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提供了物理基础。
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教授、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陈启鑫表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恰逢其时,且释放出两大重要信号:一是要统一,即不同省份、不同市场模式之间的电力交易,需要有统一的、兼容的标准和接口;二是要形成体系,未来国家、区域、省级各层级电力市场,甚至包括配网侧市场、分布式交易在内的电力交易市场,将整体形成一个电力市场体系。
未来三年需尽快统一交易规则、加强协同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的建设主要以省为单位。由于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在电力市场规则设计和建设推进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
专家认为,未来三年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落地见效还需做好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有助于建立“高效协同、有机衔接”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打破省间壁垒,提高大范围资源配置效率,是电力市场行稳致远的基础。
陈启鑫建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设计交易规则时要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时的差异,也要考虑各地电网的物理条件。但整体而言,在全国层面上,要有一套统一的规范,使跨区跨省和省内市场交易可以高效互联互通和协作。
二是加强统筹和衔接。李竹表示,电力市场建设要加强统筹和衔接,主要体现在省间市场和省内市场要做好衔接,各交易品种要做好衔接,市场与政策要做好衔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提升市场对新能源的适应性。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其更多参与电力市场也将成为必然趋势。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机制,适应新能源发电特性,适应新型电力系统。
刘强表示,由于电力需求与资源的错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注意电力大规模外送与本地消纳利用之间的平衡。大规模外送提高了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但也因此产生了成本。
中国经济信息社经济智库副主任李济军表示,随着需求侧电气化水平提升、供给侧风光等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对灵活性电源和辅助性服务的需求都将增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抬高电力系统的成本,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形成更加科学的、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电价机制。
“在各省(区市)的市场建设上,要加快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输电权等品种的交易探索,并加快新能源大幅接入电力系统以后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结算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为未来新能源、储能等新型主体大规模进入市场提供支撑。”陈启鑫说。
各市场主体宜找准定位、应势而动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价格能涨能跌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日益完善,对于发电企业、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应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电力市场的变化,找准定位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中来。
李竹建议,对新能源企业而言,应强化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意识,提升发电预测能力,积极对接绿电用户,争取更好的收益和回报。煤电企业在发挥好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的同时,要主动应对市场变化,提升参与市场能力和灵活调节能力,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不同市场中获取综合收益。对售电公司而言,可以围绕用户需求,拓展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新业务,通过技术创新,聚合分散的负荷参与系统调节、消纳清洁能源,在与电力系统友好互动的同时获取回报。
新华能源沙龙由中国经济信息社和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联合主办。主办方定期组织沙龙活动,邀请专家与学者就能源行业的热点问题共同研讨,助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