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有关方面反映,秦皇岛港等环渤海港口下水煤现货价格上涨较快。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国家及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切实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工作部署要求,秦皇岛市、唐山市发改委均对各市部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政策规定,近期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河北省煤炭(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出矿价格每吨480~680元(含税)较为合理。经营者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的50%。
秦皇岛市发改委要求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突破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交易价格,严禁以“阴阳合同”等方式额外加价,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坚决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唐山市发改委对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不规范不准确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并要求各煤炭经营企业出具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
下一步,秦皇岛市发改委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煤炭经营企业立即进行提醒约谈,经提醒约谈仍拒不改正的,将作为涉嫌哄抬价格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唐山市发改委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