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通胀削减法案》。《通胀削减法案》将于2023年生效,这份长达 755 页的法案将授权美国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最大一笔支出。总的来说,该立法要求在本十年结束前花费3690亿美元将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约 40%。气候法案内容主要涉及五大方面——
1、降低能源成本
为消费者提出一系列激励措施,以减轻高昂的能源成本,帮助消费者负担起降低碳排放的新兴技术。包括直接激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电器、清洁汽车和屋顶太阳能,促进家庭绿色节能消费,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流向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社区。
2、提升能源安全
旨在加大对美国清洁能源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力图减少对中国的依赖,确保向绿色经济的过渡时为美国人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法案提出会支持超过600亿美元用于美国陆上清洁能源制造,这些激励措施将通过降低清洁能源的成本以缓解供应链瓶颈和未来价格冲击的风险。
3、实现经济去碳化
通过对各行业不同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旨在大幅减少电力生产、交通、工业制造、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碳排放,包括为各州公用事业单位和企业提供税收抵免和拨款支持,从而加快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推广。
4、维护社区和环境公平
超过600亿美元的环境公平优先事项,更侧重于社区、家庭的能源清洁化,并指出将投资重点放在贫困落后的社区,以确保贫困社区能够享受绿色经济发展的好处。
5、支持农地、林地及具有复原力的农村社区建设
通过投资于农民和林地所有者,使其成为不断发展的气候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这些投资主要用于保护森林、城市绿植和沿海栖息地,以及发展农村社区的清洁能源,肯定了农业生产者和林地所有者在气候解决方案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农村和能够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气候。
其中对于在美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件有新规定。
根据法案新规,如果电池中的任何部件是由相关的外国实体制造或组装的,则将排除车辆的税收抵免资格,这对2023年12月31日之后投入使用的车辆有效。举例而言,其后果之一是,在该法案实施后,韩国的现代、起亚和德国保时捷等汽车公司向美国出口的电动汽车将没有资格享受税收抵免。近期欧盟和韩国都对此公开表示质疑,并表示正在研判是否该法案违反世贸组织(WTO)规则。
当前美国对购买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提供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而该法案对这一税收优惠的获取资格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抵免资格取决于三个条件:
(1)汽车的最终组装是在北美进行的;
(2)汽车电池的关键矿物的特定百分比来自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伙伴,或在北美回收;
(3)电池的组件的特定百分比是在北美制造的。
同时,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对电动车动力电池中,北美制造或组装的组件(电池活性材料即正极、负极、电解液、添加剂等、电芯、电池模组)价值占比的要求:
2024年以前不低于50%;
2024-2025年不低于60%;
2026年不低于70%;
2027年不低于80%;
2028年不低于90%;
2029年达到100%北美制造或组装。
美国对在美国或者与美国有自贸协定国家提取、加工和回收的关键矿物(锂、镍、钴、锰、铝、石墨等超过50种矿物)价值占比也提出了要求:
2024年以前不低于40%;
2024年不低于50%;
2025年不低于60%;
2026年不低于70%;
2027年及以后不低于80%。
若不能达到以上标准,则无法获得《法案》对电动车给予的补贴。
如果电池中含有的任何关键矿物是由“受关注的外国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则会取消税收抵免资格。
1、降低能源成本
为消费者提出一系列激励措施,以减轻高昂的能源成本,帮助消费者负担起降低碳排放的新兴技术。包括直接激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电器、清洁汽车和屋顶太阳能,促进家庭绿色节能消费,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流向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社区。
2、提升能源安全
旨在加大对美国清洁能源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力图减少对中国的依赖,确保向绿色经济的过渡时为美国人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法案提出会支持超过600亿美元用于美国陆上清洁能源制造,这些激励措施将通过降低清洁能源的成本以缓解供应链瓶颈和未来价格冲击的风险。
3、实现经济去碳化
通过对各行业不同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旨在大幅减少电力生产、交通、工业制造、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碳排放,包括为各州公用事业单位和企业提供税收抵免和拨款支持,从而加快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推广。
4、维护社区和环境公平
超过600亿美元的环境公平优先事项,更侧重于社区、家庭的能源清洁化,并指出将投资重点放在贫困落后的社区,以确保贫困社区能够享受绿色经济发展的好处。
5、支持农地、林地及具有复原力的农村社区建设
通过投资于农民和林地所有者,使其成为不断发展的气候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这些投资主要用于保护森林、城市绿植和沿海栖息地,以及发展农村社区的清洁能源,肯定了农业生产者和林地所有者在气候解决方案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农村和能够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气候。
其中对于在美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件有新规定。
根据法案新规,如果电池中的任何部件是由相关的外国实体制造或组装的,则将排除车辆的税收抵免资格,这对2023年12月31日之后投入使用的车辆有效。举例而言,其后果之一是,在该法案实施后,韩国的现代、起亚和德国保时捷等汽车公司向美国出口的电动汽车将没有资格享受税收抵免。近期欧盟和韩国都对此公开表示质疑,并表示正在研判是否该法案违反世贸组织(WTO)规则。
当前美国对购买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提供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而该法案对这一税收优惠的获取资格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抵免资格取决于三个条件:
(1)汽车的最终组装是在北美进行的;
(2)汽车电池的关键矿物的特定百分比来自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伙伴,或在北美回收;
(3)电池的组件的特定百分比是在北美制造的。
同时,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对电动车动力电池中,北美制造或组装的组件(电池活性材料即正极、负极、电解液、添加剂等、电芯、电池模组)价值占比的要求:
2024年以前不低于50%;
2024-2025年不低于60%;
2026年不低于70%;
2027年不低于80%;
2028年不低于90%;
2029年达到100%北美制造或组装。
美国对在美国或者与美国有自贸协定国家提取、加工和回收的关键矿物(锂、镍、钴、锰、铝、石墨等超过50种矿物)价值占比也提出了要求:
2024年以前不低于40%;
2024年不低于50%;
2025年不低于60%;
2026年不低于70%;
2027年及以后不低于80%。
若不能达到以上标准,则无法获得《法案》对电动车给予的补贴。
如果电池中含有的任何关键矿物是由“受关注的外国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则会取消税收抵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