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19日,据荷兰媒体报道,荷兰气候与能源大臣罗布·耶滕在前一天的议会上表示,荷兰将退出《能源宪章条约》,称此举是因该条约与《巴黎协定》存在冲突。
《能源宪章条约》于1994年签署、1998年生效,成员包括多个欧洲及亚洲国家、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等,是国际能源领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该条约旨在确保地区能源供应,为跨国能源公司,特别是化石燃料公司提供保护。该条约赋予了能源公司就危害其投资的政策起诉东道国政府并索要赔偿的权利。
此前,荷兰政府提出,为遵守《巴黎协定》,将在2030年之前彻底淘汰煤炭,要求能源公司在此之前关停或改造相关设备,但并未向企业提出补偿方案,引起能源公司不满。目前,德国最大电力生产商莱茵集团和天然气巨头Uniper正依据《能源宪章条约》起诉荷兰政府,要求政府赔偿淘汰煤电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为14亿欧元和10亿欧元。
面临诉讼的不仅仅是荷兰政府,近期,意大利也被判决需向英国石油勘探公司Rockhopper赔偿2.4亿欧元,以弥补该公司因被意大利政府禁止在沿海开采石油而蒙受的损失。
近年来,欧盟各国均致力于淘汰化石能源,许多欧洲能源公司以违反《能源宪章条约》为由对欧盟国家政府提起诉讼。因此,欧盟内部近期对该条约的争议不断,多国政府呼吁退出该条约。
欧盟27国及英国此前均签署了该条约,但意大利已于2016年退出,波兰和西班牙也已启动退出程序。按照规定,即便退出条约,能源公司仍可就20年内的投资行为进行相关权益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