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的重要指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全力抓好能源保供、重大项目建设和能源结构调整等工作,协同推进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煤炭在产产能12.2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4以上;今年上半年生产煤炭6亿吨,其中外运3.9亿吨。电力总装机1.56亿千瓦,上半年发电量3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外送电量1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天然气产量157.6亿立方米,煤制气产量13.7亿立方米,原油产量74.5万吨,煤制油产量61.1万吨,均有一定增长。
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全区并网新能源装机565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在建和拟建新能源装机规模预期超1.5亿千瓦,全部并网后将大幅改善能源生产、消费结构。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稳中有进,上半年能源项目完成投资633亿元,其中新能源项目完成投资占比近70%。持续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大规模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各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去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0%,折合标煤3600万吨,今年上半年新能源发电量比重提升至21.2%。深入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煤电平均供电煤耗较去年同期下降8克/千瓦时,减排降耗效果显著。
风光氢储全产业链统筹布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规划布局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内蒙古风光氢储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布局。制定了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全景图,明确了招商重点,确定了第一批链主企业短名单,落地了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金风科技、龙马重工等一批龙头企业,上半年风光氢储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完成投资256亿元。推动设立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正在推进首期100亿元基金的注资工作。
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坚持规划先行、布局先行、政策先行,推动出台了《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氢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案》《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等指导性文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围绕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应用,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扎实做好能源保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
转变能源开发方式。加快出台《内蒙古风光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方案》,谋划好全区风光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开发时序和开发方式。支持地方企业做大做强,探索以独立开发、合作合资、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推动地方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支持内蒙古区内各级国资公司与央企及区外企业合作开发煤炭资源,加快推动区属国企持有开发专项整治清收的煤炭资源。
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国家沙漠、戈壁、荒漠风光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进度,抓好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并网2000万千瓦。推动新能源多场景应用,布局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全额自发自用、火电灵活性改造等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促进全区主要用能行业多用绿电、降耗减碳。深入落实《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着力优化电网主网架,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调控能力。推进能源绿色生产,在矿内和矿区短途运输推广光伏电站支持的新能源重卡充换电模式,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不断降低能源生产能耗水平。
加快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以风光氢储四条产业链为重点,瞄准各领域各环节重点招商企业,协同基地所在盟市开展精准招商、链式招商,引进一批缺失项目、延伸项目、升级项目,落地一批具有链主地位的龙头企业,力争今年补齐产业链断点、短极,2023年补强产业链短板,基本形成全产业链配套的市场供给能力。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金的认缴和注资,推动基金以股、债等多种形式深度参与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推动首府新能源总部基地建设,推动内蒙古智慧运维服务公司承接央企新能源运维业务。
做强能源供应保障基地。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积极谋划“十四五”“十五五”煤炭接续产能,分类处置停产停建煤矿,提升煤炭保供能力。加快在建电力项目建设进度,强化电力运行监测,抓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燃煤电厂发电机组应发尽发、多发满发,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储备和技术储备。建立煤炭、成品油和天然气应急储备体系,提升应急情况下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强能源安全生产,严格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能源生产平稳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