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晋05破2号之二
2022年5月30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中介机构所作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5月30日,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612009.51元,负债总额为31437402.31元,所有者权益为-30825392.80元。本院认为,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裁定宣告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