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国家层面发布了5项氢能政策,地方发布了28项氢能政策。这些政策从资金扶持、区域布局、技术创新等多方给出了政策引领。
标准化提上日程
10月,各部委针对氢能的相关政策中有一个类型特别瞩目,那就是对于氢能相关标准非常关注。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中,提出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管理,加快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电氢耦合、燃料电池及系统等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建立健全氢能质量、氢能检测评价等基础标准。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中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等绿氢制备标准制定,开展高压气态储氢和固态储氢系统、液氢储存容器等氢储存标准研制,推动管道输氢(掺氢)、中长距离运氢技术和装备等氢输运标准制定等。
另外,在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31138-2022《加氢机》国家标准。
在市场监管总局10月9日发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9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中回顾了氢能领域的国家标准工作。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批准发布氢能领域国家标准101项,其中,在基础通用方面,发布了术语和氢品质要求相关标准10项;在氢安全方面,发布了氢安全基本要求及临氢材料相关标准9项;在氢制备方面,发布了电解水制氢、变压吸附分离提纯氢、太阳能光解水制氢等相关标准12项;在氢储运方面,发布了高压气态氢、液氢、固体氢化物储氢相关标准12项;在加氢站方面,发布了加氢站系统、装备、组件、运营管理相关标准11项;在燃料电池方面,发布了燃料电池模块和组件、不同应用场景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要求相关标准34项;在氢能应用方面,发布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12项,氢能综合能源系统标准1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紧密围绕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以绿氢供应为基础,以氢能在交通、电力、工业、化工等领域的应用为导向,加快推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液化技术和装备、液氢容器、氢能管道、加氢站系统和装备、氢燃料电池、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支撑氢能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标准体系,有力支撑氢能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广东、北京、湖北是政策发布“大户”
在36条地方政策中,广东在10月发布了7项政策与氢能相关。其中佛山、潮州、湛江都在能源“十四五”规划中给氢能留出一席之地,深圳发布了两项重磅政策,在《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22年氢能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的通知》中,提出对绿色高效制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高密度高安全性储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四大领域重点支持,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氢能分布式发电及备用电源应用的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尤其是针对制氢用电电价的规定走在了全国前列,该征求意见稿提出,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容量(需量)电费,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
除此外,北京和湖北分别发布了四项政策。在北京,海淀区政府提出将对氢能供热项目推出资金上的扶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对氢能产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政策扶持;大兴区则提出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到2025年,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累计达到200亿元,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3000辆,建成至少10座加氢站,推广分布式热电联供系统装机规模累计达到5兆瓦。
在湖北,武汉市发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等领域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自2022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武汉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培育打造氢能能源链、技术链和产业链。重点支持青山区创建新能源应用示范区,推进武钢氢能炼钢研究和应用,推进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清洁、新能源供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