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得将产业配套作为新能源开发门槛,严禁利益捆绑,违规行为将约谈

2022-11-20 10:56  浏览: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风光资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四川省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严禁项目建设中利益捆绑、私设门槛“搭便车”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同时要落实好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有关要求,做好强化风光资源配置省级统筹、省市协同有关工作。对企业反映的个别市(州)存在的不规范做法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违规行为,四川发改委(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醒约谈。

通知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风光资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2〕87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我省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市(州)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风光新能源资源开发建设的政策规定,落实好《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统筹好资源开发与当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依法依规处理好项目开发与产业发展、利益共享、准入门槛等的关系,科学确定新能源“1+N”开发模式,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条件,按政策规定实事求是提出合理诉求,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严禁项目建设中利益捆绑、私设门槛“搭便车”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要落实好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有关要求,做好强化风光资源配置省级统筹、省市协同有关工作。对企业反映的个别市(州)存在的不规范做法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违规行为,我委(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醒约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重大突破!我国首台大推力重复使用液氧煤油主发动机试车成功

重大突破!我国首台大推力重复使用液氧煤油主发动机试车成功

11月26日从航天科技集团六院处获悉,当日,由该院自主研制的130吨级重复使用液氧煤油补燃循环发动机首台两次起动试车取得圆满成功!
11-26
全国首个!海上风电+海洋牧场!首批机组并网发电

全国首个!海上风电+海洋牧场!首批机组并网发电

11月25日,全国首个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中广核山东莱州304MW海上风电项目首批机组顺利并网发电。
虚拟电厂仍需政策加持

虚拟电厂仍需政策加持

我国虚拟电厂还处于发展初期,出台专项政策,明确虚拟电厂的功能定位、发展路线和商业模式,是其从虚走向实的关键,也是“双碳”目标下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健运行的关键。
又一车企宣布停产燃油车!

又一车企宣布停产燃油车!

东风风行计划三年内实现100%电动化,5年内停产燃油车。
高端访谈|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第24届高交会媒体专访

高端访谈|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第24届高交会媒体专访

2022年11月15-17日,第24届高交会-全球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博览会在深圳召开,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接受了高交会组委会及能源界的联合采访。
11-26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