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近日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宁夏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倍增”,可再生能源占新增电力装机、发电量比重达到8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提高到55%和30%以上。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
《规划》明确,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
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
整合沿黄地区和中部干旱带土地资源,推动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大型集中式光伏开发,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平价光伏市场竞争力,重点在沙坡头区、红寺堡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中宁县、盐池县、灵武市、利通区、同心县、青铜峡市等地规划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充分发挥风、光资源多能互补优势,鼓励利用风电场空闲土地建设风光互补电站。到2025年,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250万千瓦以上。
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创新实施光伏+农业、工业、商业、校园、社区、交通等分布式“光伏+”工程,有效提高用户侧光电应用比例。鼓励屋顶资源丰富、配电网坚强可靠、电力负荷集中的开发区统一规划、连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依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社区等建筑物屋顶,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发展户用光伏。积极推动光伏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中应用。扎实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的示范工程、样板工程、惠民工程。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热利用
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探索开展光热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将太阳能供暖与其他清洁供暖方式科学搭配,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供暖技术。在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上,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应用。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扩大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应用。
《规划》还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离网型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积极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通过绿氢耦合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等项目,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到2025年,力争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
全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