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进行了第四轮三方协商。13日凌晨,欧洲议会议员与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以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止碳泄漏。
CBAM是欧盟“Fit for 55”减排计划的核心部分之一。2021年7月,欧盟发布了名为“Fit for 55”的一揽子减排方案,其中包括扩大欧盟碳市场、停止销售燃油车、征收航空燃油税、扩大可再生能源占比、设立碳边境税等等12项新法案,目标是在2030年前让碳排放量较1990年降低55%。
自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议会版的CBAM方案后,欧委会、欧理事会和欧议会三方已全部形成了各自的CBAM方案。三方已于7月11日、10月4日和11月8日已进行了三次讨论协商。
根据本次达成的协议,将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使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下的欧盟产品支付的碳价格与进口商品的碳价格相等。这将通过强制进口到欧盟的公司购买CBAM 证书来支付在生产国支付的碳价格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中的碳配额价格之间的差额来实现。
欧洲议会表示,该法律旨在激励非欧盟国家提高其气候雄心,并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 (WTO) 规则。只有与欧盟具有相同气候目标的国家才能在不购买 CBAM 证书的情况下向欧盟出口。因此,新规则将确保欧盟和全球气候努力不会因生产从欧盟转移到其他国家造成的碳泄露。
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其进口产品设定碳价格的贸易区,法案将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适用,但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进口商的义务仅限于报告。为避免对欧盟产业的双重保护,过渡期的长短和 CBAM 的全面实施将与 ETS 下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挂钩。
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将在本周晚些时候就 ETS 的修订以及纳入 CBAM 法规的结果进行协商。
CBAM涵盖范围
CBAM 将按照委员会的提议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并扩展到氢气、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某些前体以及一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以及类似的物品铁或钢。
CBAM实施期限
CBAM规则从 2023年10月1日起适用,存在过渡期,但由于过渡期与EU-ETS(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退出时间表息息相关(避免双重保护原则),过渡期的长短和 CBAM 的全面实施将与 ETS 下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挂钩。因此具体的时间将在EU-ETS改革方案与CBAM实施进行协商后确定。
扩大范围
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委员会应评估是否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包括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目标是到2030年包括 ETS 涵盖的所有商品。他们还应评估方法间接排放和包括更多下游产品的可能性。
下一步
该部分协议取决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改革的协议。在新法律生效之前,议会和理事会必须正式批准该协议。新法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20 天后生效。
除此之外,CBAM 的治理现在将更加集中,欧盟委员会负责大部分任务。到 2027 年底,委员会将对 CBAM 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评估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取得的进展,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 (LDC) 进口的影响。
中国企业的准备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震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会对整个国际贸易,包括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国内已有一些企业主动打造零碳产业园,或在厂房屋顶上装光伏板,这样,在产品生产链上,就能实现低碳排放。
黄震还建议要加快建立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其意义是:
一可从产品侧倒逼企业和产业链减碳,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是基于生命周期的方法(也称碳足迹计量),涵盖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过程,核算不同环节的碳排放,从而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全生产链碳排放管理,以达到最终生产出低碳产品的目的,并且可通过产品侧倒逼供应链各环节减少间接碳排放,从而实现全产业链降低碳排放。
二是应对欧盟“碳排放边境调节机制”,利用当下CBAM尚未正式实施的重要机会窗口,尽快建立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体系,为即将实施的碳关税做好准备,提升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